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 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受让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 司 1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本次受让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 10%股权主要系 基于强化共享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加快公司孵化项目产业化,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 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胜方、崔成强、张荣武 2020 年 12 月 2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