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 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制定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 制度》系依据公司所处行业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制定,有利于进一 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完善激励与约束机 制,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关于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 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成强、肖胜方、张荣武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