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
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评价、证券投资等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一、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经认真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进
行审查核实,认为: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报告期,公
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相匹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对 2021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
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产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对公司 2020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制定实施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及《证
券投资管理办法》等证券投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公司因前
期投资持有部分上市公司股票情形未发生变化,用于银行理财的资金
均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存储收益,风险可控,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且有效达到公司
内部控制的目标。报告期,根据有关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
要,公司持续完善制度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符
合公司内部控制发展需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荣武、肖胜方、崔成强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