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1998-05-16
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三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报告摘要》,其第六 部分“财务报告”中关于“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一栏。〔注:详见“报告摘要”之六、(三)、4、(2)〕,因疏忽导致内容有误,现予更正:
“年报摘要”公告为: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茂名石化公司 23亿 23亿
江门三角洲特种石油化工联合公司
300万元 300万元
电白县华电石化联营公司 110万元 110万元
揭阳市华榕石化联营公司 50万元 50万元
茂名市华茂石化联营公司 60万元 60万元
更正为: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茂名石化公司 23亿 23亿
江门三角洲特种石油化工联合公司
300万元 300万元
更正说明:“年报摘要”公告的与本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电白县华 电石化联营公司、揭阳市华榕石化联营公司、茂名市华茂石化联营公司,实际上与本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因其股份结构均为本公司与联营另一方各占50%,本公司未占控股,法人代表也均由联营另一方出任,日常经 营管理由联营另一方负责,且董事人数和表决权数本公司占少数。
我们确信,“年报摘要”披露错误,并不存在对投资者误导和对公司利润的重大影响。我们将在以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防止出现类似的错误。
特此致歉!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