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22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 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17-041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17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刊登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
润分配方案,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3、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4,530,46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1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9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 08*****568 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6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西王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马立东、王亚珂
咨询电话:0543-4868888
传真电话:0543-4868888
七、备查文件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