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0-14
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2017-062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3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12 日-10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西王工业园办公楼
5、主持人:董事长王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 共17人,代表股份282,711,4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2.19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2人,代表股份279,394,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6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5人,代表股份3,316,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9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宋彦妍律师及董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82,610,21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42%。反对票101,2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15,673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89%;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3.0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82,610,21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42%。反对票101,2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15,673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489%;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3.0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彦妍 董昀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核发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