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10-20
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公告编号:2017-066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 ,自 2017
年5 月 28 日起施行,并规定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 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并规定对
2017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
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 2017 年 10 月 1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对
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
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的相关情况
执行上述新准则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金额没有
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情况
执行上述新准则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金额没有
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
规定, 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
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
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