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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王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8-08-24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结合《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对公司 2018 年 1 月-6 月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以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产生的经营
性资金往来,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授权程序,公司已披露了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并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该部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持续披露了关联交易实际
履行情况以及相关资金往来情况;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没有披露的资金往来、资
金占用事项。我们认为以上资金均属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任何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也不
存在任何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
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
                     ------         ------        ------
                      王大宏          董华         韩本文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