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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王食品:公司对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18-08-24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
查验是否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并审阅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2018年6月末定期财务报表,评估本公
司之关联方——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
业务与财务风险,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山东银监局关于同意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鲁银监准[2015]555号)文件批准,由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5亿元、占注册资
本的65%,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山东西王食品
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山东西王特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西王
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含5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总计10亿元人民币共同出
资组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于2015年12月14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监管局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于2015年12月15日在邹平县工商
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626MA3C43T759的《营业执
照》,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2016年12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亿元, 增资部分
由股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增资后,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前后
共计出资16.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82.5%。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亿元人民
币变更为20亿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棣,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滨州市邹平
县西王工业园中心路北侧,营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西王工业园中心路
北侧。
    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
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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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 控制环境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
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 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公司建立风险
稽核部进行风险识别、应对机制,处理具有普遍影响的变化,风险稽核部建立了
相关的业务流程以识别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化。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
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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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 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西王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西
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做到
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 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
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
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
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
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
    (4) 资金监控方面,公司营业管理部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成员单位的资金往
来进行监控,对于可疑款项支付及时向监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
    (5) 资金岗位分工与授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内控管理资金,防止资金被挪
用、侵占。严格执行岗位分工,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严禁一人办理资金支付的
全过程;严禁将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严格执行资金的
授权审批制度,对于超授权的经济业务,营业管理部有权拒绝办理支付。
    2. 信贷业务
    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西王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公司建立了审贷分
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包括《西王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管
理办法》、《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西王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西王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后管理办
法》等,并对现有业务制订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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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
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责
任制,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
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
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
清收不力的责任。
    公司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信贷管理部审核通过的信用评级及综合授信申
请,风险稽核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审议表决遵循集体
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公司总经理有
一票否决权。对信贷审查委员会通过的信贷业务,董事会已通过决议的形式对总
经理进行了授权,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2) 贷后管理
    信贷管理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
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公司建立了资产风险分
类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严禁掩盖不良资产的真实情况,
确保资产质量的真实性。
    3. 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
作规程,对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风险稽核部负责公
司内部稽核业务,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
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 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信息系统主要是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和公司信贷管理、会计核
算等。目前公司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正常。公司制订了《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业务运行应急预
案》、《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满足公
司业务核算和规范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内部有充分畅通的横向沟通渠道,横向信息传递完整、及时,并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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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人员履行其职责所需的充分信息。公司定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总裁办公
会以及监事监督有关事项,就公司业务发展、外部风险以及内部管理等事项进行
沟通,确保信息沟通的有效、顺畅。
    (五) 监督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设立风险稽核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建立内部审计事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
部审计和监督。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
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
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公司2018年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
报告。2017年年报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307021号)。
    (六)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的
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
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 经营情况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6.5 亿
元、占注册资本的 65%,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出资 1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出资 1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山东西王特钢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西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1 亿元(含 5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的 10%,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总
计 10 亿元人民币。上述股东单位均已足额缴纳出资款项。该出资事项已经山东
鉴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出具《验资报告》
(鲁鉴鑫验字〔2015〕第 24 号)。截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止,公司现金及存放中
央银行款项 12185.30 万元,存放同业款项 22701.06 万元;公司实现利息收入
11222.81 万元,实现经营利润 6437.73 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4814.21 万元。
    因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
局批准,2016 年 12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0 亿元, 增资部分由股东西王集团有

                               第 5 页共 8 页
限公司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增资后,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前后共计出资 16.5 亿
元,占注册资本的 82.5%。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0 亿元人民币变更为 20 亿
元人民币,最新股本结构如下: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6.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82.5%;
    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出资 1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
    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出资 1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
    西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1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0.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5%。
    2016-2018 年,公司已开展存款、自营贷款、委托贷款、代开承兑汇票、票
据转帖、再贴等各项主要业务。截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174761.87 万元,自营贷款余额 403080.45 万元,总资产 430284.87 万元,净资
产 215700.26 万元。
    (二) 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
部管理。
    (三) 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公司
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加权风险资产=221050.56/461097.11=47.94%
    公司资本充足率为 47.94%,高于监管要求。
    2. 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 资本总额=0/221105.69=0
    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 0,不高于资本总额。
    3. 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40%
    短期证券投资比例=短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0/221105.69=0
    公司尚未取得证券投资业务资格。
    4. 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第 6 页共 8 页
    担保比例=担保风险敞口/资本总额=102707.35/221105.69=46.45%
    公司担保比例 46.45%不高于资本总额。
    5. 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30%
    长期证券投资比率=长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0/221105.69=0
    (四) 股东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公司股东存贷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165,000         12072.47      49130.00
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                 10,000          133.30     110070.00
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                 10,000
西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4820.41      20300.0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5,000
公司
  合计                             200,000         27026.18     179500.00

    (五) 上市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吸收存款 174761.87 万元,其中吸收西王食
品存款 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发放贷款 403080.45 万元,其中向西王食品
发放贷款 0 万元。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
险,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
5 号)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根据本公司
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
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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