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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王食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5-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西王食品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    威                      联系电话:021-38966585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灵犀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控股股东西王集团与齐星集团担
                                        保事件后续进展
                                            2018 年 7 月 16 日,山东省邹平县人
                                        民法院出具裁定,批准齐星集团等二十七
                                        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
                                        序。根据《民事裁定书》,西王集团有限
                                        公司按照对齐星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
                                        的 10%承担担保责任,解除齐星集团与西
                                        王集团的担保关系,产生营业外支出
                                        25,530.00 万元,扣除垫付齐星托管资金
                                        后,剩余 7,487.92 万元计入预计负债。债
                                        权银行已经根据《民事裁定书》开始执行
                                        内部的核销流程,上述款项待重组管理人
                                        通知时支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齐星集团
                                        与西王集团的担保关系已经解除,剩余金
                                        额尚未支付,将按照重整计划进度执行,
                                        该资金的流出不会对西王集团及西王食
                                        品的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后续
                                        将持续关注齐星担保事件的进展。
                                             二、控股股东筹划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
                                            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公告了《关
                                        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
                                        告》,控股股东西王集团筹划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债”)。可交债
                                        质押担保的初始质押股票为西王集团持
                                        有并预备用于交换的一定数量的西王食
                                        品股票,且换股条件达成时存在债券持有
                                        人行权换股的可能性。上述质押及换股或
                                        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不稳定。保荐机构将
                                        持续关注可交债的筹划及发行情况,并与
                                        西王食品及控股股东西王集团保持沟通,
                                        了解其对于后续可能存在的股权变化的
                                        应对措施。
                                             三、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
                                        务的关联交易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公告了《西
                                        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王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
                                         易公告》,公司与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财务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或指
                                         示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1)存
                                         款服务;(2)贷款服务;(3)结算服务;
                                         (4)其他金融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
                                         决策及审批程序。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份交易行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募集资
                                         金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关注事项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公司 2018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58.45 亿元,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同比增长 4.03%;实
     化情况)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人民币
                                              4.68 亿元,同比上升
                                                                          不适用
                                              36.47%。2018 年度管
                                              理、销售、财务三项
                                              期间费用 14.1 亿元,
                                              同比减少 5.62%,主
                                              要系报告期内借款利
                                              息减少所致。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1、为避免同业竞争,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王
                                                                                          无违
                                 勇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除金德发展及其控制
                                                                                          反承
                                 的企业,承诺人将不会从事及允许控制的其他企
                                                                                          诺的
                    关于同业竞 业从事与金德发展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有任
           西王集团                                                                  无具 情况
                    争、关联交 何业务或资产在未来与金德发展构成实质性同业
资产重组时 及其实际                                                           2010   体承 发
                    易、独立性、 竞争,则承诺人优先将该业务转让或暂时托管给
所作承诺 控制人王                                                             年     诺期 生,
                    资金占用方 金德发展,或将该业务转让给其他无关联第三
           勇                                                                        限   承诺
                    面的承诺     方”。 2、为严格规范资金往来行为,西王集团及
                                                                                          均严
                                 其关联方承诺:“西王集团及其关联方承诺将杜绝
                                                                                          格履
                                 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
                                                                                          行
                                 的行为,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况发生;对于西王食品因采购玉米胚芽形成
                                 的经营性资金占用,西王集团将督促其关联方将
                                 严格按照《关于胚芽供应的补充协议》约定进行
                                 操作,确保不发生违法及违规的经营性占用或非
                                 经营性占用情形。 3、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
                                 王勇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规范关
                                 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西
                                 王集团和王勇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
                                 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
                                 额外的费用支出。 4、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
                                 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
                                 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为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除
                                 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出现同业竞
                                 争情况,承诺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不直接或间接的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相
                                 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对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
                                 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
                                 守本承诺。
                                                                                         无违
                                     在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反承
                                 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
                                                                                         诺的
           西王集                或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
                                                                            2016    无具 情况
           团、永华 关于避免同   与表决。
首次公开发                                                                  年9     体承 发
           投资、实 业竞争的承       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实际
行或再融资                                                                  月 19   诺期 生,
           际控制人 诺           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
时所作承诺                                                                  日      限   承诺
           王勇                  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
                                                                                         均严
                                 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
                                                                                         格履
                                 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
                                                                                         行
                                 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
                                 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
                                 上市公司。
                                 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
                                 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
                                 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
                                 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西王集    关于规范关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 2016 无具 无违
          团、永华 联交易的承   其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西王集团及其一致 年 9 体承 反承
          投资、实 诺           行动人永华投资承诺如下:                   月 19 诺期 诺的
          际控制人                  “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 日    限   情况
          王勇                  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规范            发
                                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及本公            生,
                                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承诺
                                (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              均严
                                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            格履
                                义务;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            行
                                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
                                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
                                循市场原则,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
                                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
                                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
                                业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
                                济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足额的赔偿或
                                补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山东永华投
                                资有限公司,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即 2016 年 2 月 5 日)
                                                                                 2016
          山东永华              起,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36 个月内                 已履
                   股份限售承                                                    年 02 36 个
          投资有限              不转让和上市交易;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                   行完
                   诺                                                            月 05 月
          公司                  程中认购的股份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西王食                   毕
                                                                                 日
                                品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即 2016
                                年 2 月 5 日至 2019 年 2 月 4 日,2019 年 2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可上市流通。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
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无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威               吴灵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