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5-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西王食品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 威 联系电话:021-38966585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灵犀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控股股东西王集团与齐星集团担
保事件后续进展
2018 年 7 月 16 日,山东省邹平县人
民法院出具裁定,批准齐星集团等二十七
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
序。根据《民事裁定书》,西王集团有限
公司按照对齐星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
的 10%承担担保责任,解除齐星集团与西
王集团的担保关系,产生营业外支出
25,530.00 万元,扣除垫付齐星托管资金
后,剩余 7,487.92 万元计入预计负债。债
权银行已经根据《民事裁定书》开始执行
内部的核销流程,上述款项待重组管理人
通知时支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齐星集团
与西王集团的担保关系已经解除,剩余金
额尚未支付,将按照重整计划进度执行,
该资金的流出不会对西王集团及西王食
品的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后续
将持续关注齐星担保事件的进展。
二、控股股东筹划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
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公告了《关
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
告》,控股股东西王集团筹划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债”)。可交债
质押担保的初始质押股票为西王集团持
有并预备用于交换的一定数量的西王食
品股票,且换股条件达成时存在债券持有
人行权换股的可能性。上述质押及换股或
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不稳定。保荐机构将
持续关注可交债的筹划及发行情况,并与
西王食品及控股股东西王集团保持沟通,
了解其对于后续可能存在的股权变化的
应对措施。
三、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
务的关联交易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公告了《西
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王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
易公告》,公司与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财务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或指
示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1)存
款服务;(2)贷款服务;(3)结算服务;
(4)其他金融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
决策及审批程序。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份交易行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募集资
金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关注事项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公司 2018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58.45 亿元,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同比增长 4.03%;实
化情况)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人民币
4.68 亿元,同比上升
不适用
36.47%。2018 年度管
理、销售、财务三项
期间费用 14.1 亿元,
同比减少 5.62%,主
要系报告期内借款利
息减少所致。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1、为避免同业竞争,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王
无违
勇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除金德发展及其控制
反承
的企业,承诺人将不会从事及允许控制的其他企
诺的
关于同业竞 业从事与金德发展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有任
西王集团 无具 情况
争、关联交 何业务或资产在未来与金德发展构成实质性同业
资产重组时 及其实际 2010 体承 发
易、独立性、 竞争,则承诺人优先将该业务转让或暂时托管给
所作承诺 控制人王 年 诺期 生,
资金占用方 金德发展,或将该业务转让给其他无关联第三
勇 限 承诺
面的承诺 方”。 2、为严格规范资金往来行为,西王集团及
均严
其关联方承诺:“西王集团及其关联方承诺将杜绝
格履
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
行
的行为,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况发生;对于西王食品因采购玉米胚芽形成
的经营性资金占用,西王集团将督促其关联方将
严格按照《关于胚芽供应的补充协议》约定进行
操作,确保不发生违法及违规的经营性占用或非
经营性占用情形。 3、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
王勇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规范关
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西
王集团和王勇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
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
额外的费用支出。 4、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
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
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为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除
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出现同业竞
争情况,承诺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不直接或间接的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相
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对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
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
守本承诺。
无违
在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反承
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
诺的
西王集 或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
2016 无具 情况
团、永华 关于避免同 与表决。
首次公开发 年9 体承 发
投资、实 业竞争的承 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实际
行或再融资 月 19 诺期 生,
际控制人 诺 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
时所作承诺 日 限 承诺
王勇 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
均严
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
格履
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
行
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
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
上市公司。
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
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
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
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西王集 关于规范关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 2016 无具 无违
团、永华 联交易的承 其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西王集团及其一致 年 9 体承 反承
投资、实 诺 行动人永华投资承诺如下: 月 19 诺期 诺的
际控制人 “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 日 限 情况
王勇 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规范 发
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及本公 生,
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承诺
(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 均严
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 格履
义务;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 行
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
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
循市场原则,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
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
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
业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
济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足额的赔偿或
补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山东永华投
资有限公司,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即 2016 年 2 月 5 日)
2016
山东永华 起,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36 个月内 已履
股份限售承 年 02 36 个
投资有限 不转让和上市交易;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 行完
诺 月 05 月
公司 程中认购的股份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西王食 毕
日
品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即 2016
年 2 月 5 日至 2019 年 2 月 4 日,2019 年 2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可上市流通。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
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无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威 吴灵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