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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王食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半年度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0-10-20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0-044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半年度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王食品” 或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部

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 3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问

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现对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


    半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21.10 亿元,占你公司总资产的

26.45%;有息负债余额为 22.01 亿元(包括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占你公司总资产的 27.59%;另外,你公司报告期内的利息支出为 6,457.80 万

元,财务费用合计为 7,265.09 万元,占你公司报告期归母净利润的 40.36%;利息收入

为 1,138.33 万元。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融资成本及货币资金收益率的差异、未来三年的货币资金使用计

划、已取得的银行授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资产负债率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

较等因素,详细说明你公司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维持较大规模的有息负债并承

担较高的财务费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
    公司回复:


    报告期融资成本及货币资金收益率的差异: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的“食品制造业”

(行业分类代码 C14)。对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应融资成本及货币资金收益率差异情况

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000639.SZ    000716.SZ   002329.SZ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西王食品      黑芝麻     皇氏集团


     期初银行借款余额                      a                 230,131     176,511      132,968
     期末银行借款余额                      b                 220,053     178,697      228,561
     利息费用                              c                   6,458       5,496        5,266
     实际利息率                            d=c×2/(a+b)       2.87%       3.09%        2.91%


     期初货币资金余额                      e                 230,282      22,491       56,950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f                 210,966      19,517       97,703
     利息收入                              g                   1,138         115         624
     货币资金收益率                        h=g×2/(e+f)       0.52%       0.55%        0.81%


     融资成本及货币资金收益率的差异        i=d-h              2.35%       2.55%        2.11%



    报告期,公司的实际利息率为 2.87%。2016 年收购 Kerr 公司时,公司与境外银团

订立了长期借款协议并取得 2.665 亿美元借款,利率为 Libor+2.55% - 3.75%。上述境外

银团借款利率略低于境内商业银行借款利率,因此报告期实际利息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相比,公司的实际利息率较低。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约 71.07%的货币资金存放于在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 开立的账户中。报告期,财务公司活期存款利率为 0.35%、三

个月至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 1.54%至 2.10%;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基准活期存款利率

为 0.35%、三个月至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1.10%至 1.50%。报告期公司货币资金

收益率为 0.5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货币资金收益率近似。




                                               2
    综上,报告期公司融资成本及货币资金收益率的差异为 2.35%,处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的区间内。

    未来三年货币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启动新建 30 万吨小包装玉米胚芽油项目,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

总投资 14.92 亿元,全部由公司自筹;

    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原材料、物流、用工价格等上涨增加的成本,为保证正常

的生产经营,需做好一定的资金保障;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下一步将食用油、运动营养品做大做强的同时,积极寻

求通过外延式增长实现打造中国健康食品第一品牌的战略目标,未来将通过围绕健康厨

房用品与运动营养产业积极寻找优质标的,在境内外广泛布局,巩固公司高端健康食品

领域的市场地位。

    已取得的银行授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资产负债率等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000639.SZ    000716.SZ   002329.SZ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                          西王食品      黑芝麻     皇氏集团


     已取得的银行授信                       a          241,252         n/a          n/a
     已使用的银行授信                       b          220,052         n/a          n/a
     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                     c=a-b       21,200         n/a          n/a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d           17,899      12,753      (5,613)
     利息费用                               e            5,496       5,266        1,520
     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                   f=d/e         3.26        2.42       (3.69)


     资产负债率                                         45.46%     46.62%       55.92%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1 亿元,高于报告

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利息费用。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为




                                                3
3.26,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现金流的偿债能力良好。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

的资产负债率为 45.46%,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资产的承债潜力良好。

    公司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维持较大规模的有息负债并承担较高的财务费

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0 年开展了 “国家粮油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暨西王食品新建 30 万吨玉米胚芽

油项目”,并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奠基。项目总投资 14.92 亿元,占地面积 35,270 平方

米,分二期建设,项目预计全部建成时间为 2022 年。建成投产后西王食品小包装玉米

胚芽油年产能达到 60 万吨,国内市场占 50%以上,进一步巩固行业龙头地位,提升品

牌影响力。
     建设项目                          具体建设内容


     一期 15 万吨/年产玉米胚芽油项目   精炼车间及外围辅助设施、成品罐区、毛油罐区、小包
                                       装仓库及智能化仓储设施、附属道路及其他
     二期 15 万吨/年产玉米胚芽油项目   精炼车间及外围辅助设施、30 万吨/年小包装灌装线(配
                                       套注塑车间)、成品罐区投资、毛油罐区投资、小包装
                                       灌装及配套注塑、智能化仓储、附属道路及其他



    鉴于该项目投资金额大、公司粮油大战略的重要性、扩大产能的窗口期的急迫性,

公司计划前期通过银行借款筹集建设资金。目前,该项目基建部分已动工,部分设备也

开始预定。

    公司 2020 年 8 月 21 日刊发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计划通过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人民币 12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缓解营运资金需求和偿

债压力,优化资本结构,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避免“短贷长投”。

    自 2020 年年初起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司的营运环境带来额外不明朗因素,

而这些不明朗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层一直密切监察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实施了多项应变措施。随着新冠肺炎爆发形势的发展,

公司持续检查这些应变措施。虽然公司认为有关影响属暂时性,且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4
获遏制后很可能减轻,但仍存在疫情反复的可能性。为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应对全

球疫情新常态下的流动性风险,公司采用了维持较高货币资金余额的应对方案。

       综上,由于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尚需一定的时间

且最终能否发行成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为筹集 30 万吨玉米胚芽油项目的建设

款 14.92 亿元、为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储备足量的原材料以及疫情新常态带来的流动性风

险,在承担一定财务费用的情况下,进行了一定的货币资金储备是必要且合理的。

  (2)核查并说明你公司截至目前的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或潜在受限情形,如是,

请详细说明受限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限金额、受限原因和背景、受限用途、受

限时间、有关临时信息披露的情况(如适用)等;

       公司回复:


       公司检查了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及本回复函日银行账户余额的受限情况及内部审批

程序。就所有开立账户与银行及财务公司执行了询问排查;检查了截止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及本回复函的交易流水或网银余额,并检查了交易流水。根据公司自查结果,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及本回复函日,公司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分别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及

人民币 3,0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限原因
 受限用途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   于本回复函日       存放银行         及背景     受限时间
                         占货币资
                金额       金比例        日金额
承兑保证金        1,000      0.47%             1,000   民生银行青岛       注1      自 2020 年 4
                                                       金水路支行                  月 30 日起一
                                                                                          年
承兑保证金       1,000       0.47%            1,000    民生银行青岛       注1      自 2020 年 5
                                                       金水路支行                  月 28 日起一
                                                                                          年
承兑保证金       1,000       0.47%            1,000    民生银行青岛       注1      自 2020 年 6
                                                       金水路支行                  月 5 日起一年
合计             3,000       1.42%            3,000


    注 1:公司子公司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 5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5
日,与民生银行青岛金水路支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银行承兑保证金。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及本回复函日,公司共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三笔用于支付公司应付供应商的货款并缴纳承兑保证金人民

                                                 5
币 3,000 万元。

     (3)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有关货币资金存放于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共管账

户,是否用于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自查结果,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共管账户,不存在通过

共管账户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银行账户均由公司及下属公司

独立开立,公司独立支配资金。

     问题 2:


     半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存放于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14.99 亿元,占你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的 71.07%;其中定期存款

为 14.60 亿元,活期存款为 3,943.51 万元。请你公司:

     (1)结合与财务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内容,说明财务公司是否对你公司开展贷款

业务,如是,请说明报告期内贷款发生额及余额,如否,请说明你公司仅与财务公司开

展存款业务而未开展贷款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于 2016 年与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并于 2018 年与财务公司更新

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 “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 (乙方)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银保监会”) 批准的经营范围,向公司

(甲方) 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存取自由的原则;(2)乙方依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3)乙方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

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

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4)甲方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


                                       6
和期限;(5)在不违反相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同意甲方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乙

方的存款合计余额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个年度,有关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存款服务(包括应计利息)的年度上限如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31 日止年度          31 日止年度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存放于财务公      各货币折合           各货币折合           各货币折合
  司存款(包括应计利息)的最高每    人民币 15 亿元       人民币 15 亿元       人民币 15 亿元
  日结余



    (6)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贷款服务:(1)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

形式的资金融通。(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年度每日余额上限分别为各货币折合人

民币 15 亿元、各货币折合人民币 15 亿元及各货币折合人民币 15 亿元。(3)乙方承诺,

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基准利率及现行市场情况协

商确定,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财务公司未对公司开展贷款业务。

    公司仅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业务而未开展贷款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问题 1 回复,于报告期公司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包括(1)全球疫情新常态对

流动性的挑战;及(2)新建 30 万吨玉米胚芽油项目带来的资金压力。除公司计划通过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筹集人民币 12 亿元外,剩余新建 30 万吨玉米胚芽油项目建设资金

仍存在缺口人民币 2.92 亿元,需通过短期借款、经营留存资金补足。公司预计在短期内

暂时通过商业银行短期借款补足上述资金缺口。虽然通过商业银行短期借款补足上述资

金缺口将有限度的影响公司的资金结构并给公司的流动性带来一定压力,但由于财务公

司可以为公司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上述流动性风险并不重大。

为避免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公司计划优先选用商业短期银行借款筹集资金,随后使用财

                                              7
务公司借款。

    (2)详细说明将大部分货币资金存放于关联财务公司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

存款利率水平是否合理,并结合财务公司截至目前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你公司与财

务公司的资金往来、相关的内控和风险防范制度以及实施情况、风险定期评估情况等,

分析说明该等存款的安全性;

       公司回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存款利率的合理

性:

    公司于 2016 年与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并于 2018 年与财务公司更新

了《金融服务协议》,上述金融服务协议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及 2018 年 12 月 17 日经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与西王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依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并且公司承诺,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

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财务公司与五大行利率对比情况:
                    财务公司                  基准利率                较五大行
         项目          利率      基准利率     上浮比例    五大行      上浮比例
活期存款              0.35%        0.35%        0.00%     0.30%       16.67%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           1.54%        1.10%       40.00%      1.30%       18.46%
    半年             1.82%        1.30%       40.00%      1.55%       17.42%
    一年             2.10%        1.50%       40.00%      1.75%       20.00%
    二年             2.94%        2.10%       40.00%      2.25%       30.67%
    三年             3.50%        2.75%       27.27%      2.75%       27.27%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依照人民银行的规

定向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根据

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财务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综合

                                          8
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鉴于公司

运营的玉米油业务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例如春节、中秋节前通常为玉米胚芽油的销售旺

季。为完成上述季节性订单,公司通常提前 1-2 月开始采购玉米胚芽及其他生产辅料。

上述采购与销售的时间性差异给公司的流动性带来阶段性的挑战。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

业务满足了公司对于经营资本阶段性需求的时效性。相较于外部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与

公司的沟通更加高效,更加贴合公司资金使用的时效性。

    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

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基准利率及现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

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相较于商业银行,财

务公司更加熟悉公司的业务运营、经营特点及资金使用需求的阶段性特点,双方建立了

畅通的融资渠道,比商业银行贷款的复杂的审批流程更加迅捷。


    综上,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必要且合理。

    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相关的内控和风险防范制度以及实施情况、风险定期评估

情况,分析说明该等存款的安全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合计
    期初余额                          8,988           141,000            149,988
    累计存款                         37,335             21,000             58,335
    累计取款                       (42,379)           (16,000)           (58,379)
    期末余额                          3,944           146,000            149,944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

关联交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2011〕37 号《公司管理部关于制定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相关




                                          9
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和《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在财务公司开展相关金融 业务,

并定期对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开展风险评估。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制

定了《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

了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了存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

会报告;在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前,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又一期经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定

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月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年报,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由领导小组根据信息资料分析每半年出具一份

存款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在中期报告、年报中披露。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核财

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对财务公

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并编制了《对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慎评估,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

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

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可以保证于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3)核查说明上述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是否存在受限或潜在受限情形,如是,请

详细说明受限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限金额、受限原因和背景、受限用途、受限

时间、有关临时信息披露的情况(如适用)等;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自查结果,报告期上述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导

                                     10
致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况。

    (4)详细说明上述 14.60 亿元定期存款的到期时间,定期存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及

对你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回复: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存放于财务公司定期存款的详细情况如下:
                                                                       占货币资金
                    到期日           定期存款类型        金额              比例

     2020 年 11 月 29 日                半年期               11,000            5.21%
     2020 年 7 月 30 日                 三个月                5,000            2.37%
     2020 年 11 月 29 日                一年期              130,000           61.62%
     合计                                                   146,000           69.21%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即使

上述定期存款尚未到期财务公司仍需及时足额对付。

    因此,存放于财务公司定期存款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或经营资金流动性的

问题。

    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中定期存款占比较高的原因为根据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2020

年下半年开始集中资金支付(1)生产安排提前采购原材料;(2)30 万吨玉米胚芽油项

目的工程建造款。考虑到大量资金使用需求,因此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存放于财务公司

定期存款中以短期的定期存款为主。

    问题 3:


    半年报显示,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永华投资有

限公司分别质押所持你公司股份 316,505,300 股和 244,154,025 股,质押率分别达到 98.74%

和 100%。请你公司:

    (1)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你公司股票进行融资的原因,质押

融资的资金去向及具体用途;

    公司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为满足融
                                       11
资需求,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融资主要用于西王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流动资

金需求及偿还银行借款,未用于高风险业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2)结合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约能力及追加担保能力、公司近期股价走势,

说明是否存在平仓风险,分析说明该等股份质押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稳定性

等方面的影响。

    公司回复:


    根据控股股东西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华投资与质权人签订的股份质押合同等

相关资料,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且控股股东西王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永华投资与质权人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假设后续股价达到预警线时,质

权人立即通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还款等

措施,以应对未来潜在平仓风险。

    其中,西王集团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97.96%;永华投资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山东分公司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68.49%、5.73%;以上质押股份不设预警线、

平仓线。另外,西王集团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2.04%;永华投资质押给东吴证券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15.25%、质押给上海海

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10.53%;近期,永华投资将偿

还上述借款。

    为支持西王集团发展,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滨州市重点企业发展基金,

筹资 20.722 亿元补充西王集团及下属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至 2022 年 8 月,控股

股东西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华投资需要将持有的西王食品股票质押给山东省国际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筹资 2.75 亿元支持西王




                                      12
集团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借款期限至 2021 年 7 月,永华投资需要将其持有的部分

西王食品股份进行质押。


       西王集团虽于 2019 年 10 月发生债券兑付危机,但是控股股东通过司法程序,债务

和解方案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获得邹平市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目前,西王集团下属企

业流动性较好,可通过自有或自筹等方式获得资金,具有较好的偿还履约能力,不会产

生对生产经营不良影响或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问题 4:


       半年报显示,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57 亿元,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55.27%,其中对客户一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9,127.90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32.04%。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

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账龄结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其合理性、是否涉及

关联方等,涉及关联方的,进一步说明关联方名称及具体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详细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的   按发生日
序号           客户名称           原值       坏账准备        净值        比例        计提方法     账龄
  1      WAL-MART STORES,
                                 9,127.90          13.69      9,114.21   0.15%        注1       1~3 月内
           INC
  2      WALGREENS 243261        2,390.82           3.59      2,387.23   0.15%        注1       1~3 月内
  3      CVS DISTRIBTION         1,663.45           2.50      1,660.95   0.15%        注1       1~3 月内
  4      AMAZON.COM              1,327.26           1.99      1,325.27   0.15%        注1       1~3 月内
  5      IHerb                   1,236.14           1.85      1,234.29   0.15%        注1       1~3 月内
         合计                   15,745.57          23.62     15,721.95   0.15%


      注 1: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逾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账龄、信用
期限、预期信用损失率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率基于应收款项续存期间的实际信用损
失经验计算,并考虑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期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
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


       上述应收账款均为公司运动营养品业务的销售形成。这些客户均位于北美地区运营

的大型连锁超市、药房、电商网站,且不为公司的关联方。历史期间,上述客户具有良


                                              13
好的信用情况及财务结构,并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对于

应收账款,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确定赊销额度

与信用期限。信用评估主要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及历史往来交易记录。有关

的应收账款自出具账单日起 60 - 90 天内到期。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上述按发生日账

龄处于信用期内。公司认为上述应收账款余额无法收回的可能性并不重大。

    问题 5:


    半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期末账面余额为 2,369.43 万元,其中其他项的期

末账面余额为 1,333.78 万元,占总体的 56.29%,同比增加了 778.41%。请你公司说明

其他项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构成、发生背景、是否涉及关联方等,涉及关联方的,进一步

说明关联方名称及具体关联关系;并说明该项目同比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人民币 2,369.43 万,其中其他项的账面余额

人民币 1,333.78 万元主要为(1)报告期内,应收财务公司定期存款利息人民币 1,048.13

万元;及(2)预支的各项市场活动款项等人民币 285.66 万元。公司通常每月 1 号与财

务公司对账,并于定期存款到期日收到财务公司支付的利息款,于 2020 年 6 月底,公

司计提了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此部分应收利息将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定期

存款到期时全额收到。

    问题 6:


    半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研发投入金额为 4,079.05 万元,同比增加了 91.93%,

其中原材料的费用为 3,500.20 万元,同比增加了 123.31%。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研发项

目的具体情况,说明本期研发投入,特别是原材料费用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公司先后实施了“一种富含天然阿魏酸的营养玉米油新品研发”、“玉米油


                                       14
无水脱酸新工艺技术研发”、“清香玉米油新品研发”、“葵花籽油精炼新工艺技术研发”

等 8 个研发项目(2019 年可比期间 6 个)。与 2019 年可比期间相比,报告期研发项目增

加 2 个;报告期进入中试实验阶段的研发项目高于同期,此时生产方法通常已经基本确

定,中试为大规模量产前的小规模试制,此过程中使用大量原材料进行生产,因此研发

费用中主料占比增加。综上情况,报告期内研发投入,特别是原材料费用增幅较大合理。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