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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王食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30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西王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本报告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企业

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西王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本部、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邹平西王玉

米油有限公司(为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子公司)、西王食品(北京)

有限公司(为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奥威特运动营养

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公司)、西王食品(香港)有限公司、西

王食品(青岛)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Xiwang Iovate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Xiwang Iovate Health Science InternationalInc.、Kerr Investment

Holding Corp.。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

售业务、工程项目、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

部信息传递。在评价过程中,重点关注了以下十个高风险领域的控制

活动:

    1、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及国

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内控制度及工作流程,

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加强人力资源引进、培训、退出、薪酬及绩效管

理的规范操作。通过合理的岗位优化及不断完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

机制等方式,实现人力资源的配置和优化。通过开展技能等级评定、

“先锋计划”和后备人才培训班、微课堂及各项专业技术培训等方式

促进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各级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员工知识和技能持续提高,提升员工的综合水平,

从而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资金活动:公司根据《营运资金管理制度》《筹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组织识别并关注主要风险来源和

风险控制点,严格遵守资金活动的业务流程,将风险控制工作落实到

相关部门及岗位,根据不相容岗位及职责分离要求,相关部门与岗位

通过相互制约关系最大程度降低资金风险。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

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上述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了

不同的交易授权和审批,确保资金风险的控制。

    3、采购活动:根据《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

进行各类流程、风险点的控制,强化采购业务的规范运作。通过统筹
安排采购计划,按照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等环节的职责、

审批权限和流程开展采购业务。同时,采购部门根据原料市场波动趋

势,把控采购时机,加强原料采购策略和采购节奏的调整,进一步加

强采购成本核算和控制,并充分利用电采平台的管理优势,有效防范

了采购业务的风险,促进公司预算目标的实现。

    4、资产管理:根据《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结

合实际业务的运行和管理情况对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更新,对各关键

环节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资产的取得、登记、验收、

盘点、处置等各流程环节进行严格管控,进一步保证资产安全、提高

资产使用效能。

    5、销售业务:根据公司的销售业务变化情况及内控规范要求,

对《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中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风险点控制要

求进行完善更新,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定价政策的有效

性、客户信用管理的规范性、销售过程和结算方式的合理性及账款回

收的及时性;结合实际业务及各环节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权

限和程序办理业务,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优化业务团队

考核和管理机制,有效防范销售业务各类风险,促进了销售目标的实

现。

    6、财务报告: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同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加强了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应用等全过程的管理,并严

格按照财务报告的各环节工作流程进行管控,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岗位,
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和有效使用。

   7、全面预算:公司根据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要求,对全面预算的

编制、审批、下达、预算指标分解、预算执行控制、预算分析、预算

调整、预算考核等流程环节采取了适当的管控措施,不断推进预算管

理及跟踪机制,强化预算准确性、有效性,发挥了全面预算管理的作

用,促进了年度目标的完成。

   8、合同管理:公司持续加强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管理》制度

相关要求,主要从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结算、合同分析、合同

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控制,同时对各业务板块合同文件进行风险分析,

进行不断完善和针对性的改进,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9、关联交易: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内部控制和

审计,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要求,保证了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的合法权益。

   10、控股子公司管理:公司根据子公司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加

强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在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总体

要求执行基础上,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强化人员、采购、销售、资

产、财务等方面的内部控制管理,降低公司资金和管理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

  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2%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 2%≤错报<利润总额 5%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总额 1.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5%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1.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更正以前发表的财务报表;审计师发现公司当

  期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和不利影

  响;已向管理层汇报,但在规定期限内,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
进行纠正。

   (2)重要缺陷: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

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未对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期

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

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或潜在财产损失金额
     一般缺陷                    ≤1000 万元
     重要缺陷               1000 万元~2000 万元
     重大缺陷                    ≥20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

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

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

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

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
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导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具体情况如下:

    于2020年12月24日和25日,公司自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东金交中心”)购买“资产收益权”共计人民币3.5

亿元,年化收益率6.0%,存续期一年。该资产收益权产品以非公开方

式发行,基础资产为山东省邹平当地某从事钢材、焦炭及铁矿石贸易

的公司(以下简称“邹平当地贸易公司”)向其客户销售准一级焦炭

所产生的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上述资产收益权到期时由邹平当地贸

易公司回购。

    于2021年,公司获悉邹平当地贸易公司该将上述人民币3.5亿元

中的部分资金用于向其供应商西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以下简称“西王金属”)支付采购款。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邹平

当地贸易公司向西王金属支付款项人民币1.37亿元,于2021年1月向

西王金属支付款项人民币1亿元,合计人民币2.37亿元。

    公司注意到邹平当地贸易公司向西王金属支付款项的行为,遂要

求该邹平当地贸易公司提前回购此项债权投资。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

邹平当地贸易公司已提前回购,向公司支付主债权人民币 3.5 亿元。

    在进行该项投资时,公司管理层进行了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包括

查阅邹平当地贸易公司及其与客户的销售合同及相关发票,评价邹平
当地贸易公司及其客户的信用情况及财务状况,召开内部办公会讨论

购买此项理财的收益及风险。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公司管理层未能查

阅邹平当地贸易公司的采购合同,也未限定对方的资金使用用途或需

要对方告知具体用途。在年度审计过程中经审计师提醒,公司管理层

查阅了邹平当地贸易公司的采购合同和后续资金使用情况。

    就上述内控缺陷,由于(1)公司并非直接与西王金属进行交易;

(2)公司购买的标的为一项应收账款,在尽调过程中公司重点关注

邹平当地贸易公司及其客户的信用情况及财务状况,未限定对方的资

金使用用途或需要对方告知具体用途;(3)在年审过程中经过审计师

提醒,西王食品集团管理层跟进了邹平当地贸易公司该笔资金的用途,

并发现其向西王金属支付货款的情况后,立即要求提前赎回;(4)该

笔资金已于4月23日收到;(5)未对公司的资金安全造成实质损失;

(6)该事项仅对财务报表中的披露造成影响。公司认为上述内控缺

陷为一项影响财务报告披露的一般控制缺陷。

    报告期内导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事项的整改情况如下:

    公司已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之前提前收到上述3.5亿元理

财款,并已重新梳理公司投资流程。后续整改计划:1、进一步加强

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投资前的尽调流程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

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2、加强与关联方的持续

沟通。3、继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及监管

部门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按照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使决策层、经营层人员、岗位、职责分离,管

理层关键岗位不能交叉任职,不相容岗位不能兼任;建立有效的制衡

机制,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决策合规、管

理到位。

    公司建立和完善了以《公司章程》为总则、以《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为纲要、以业务控制制度、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信息系统控制制

度、信息传递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为基础、以内部控制管理

手册为指引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为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高效运转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证,满足

了各利益相关方对公司严控风险、规范治理的利益诉求。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的重大或重要缺

陷。在未来的工作中,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控制度

的执行,强化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提高防范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规范的发展。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