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 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关于公司购置房产的相关事宜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 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对 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 何东平 王大宏 韩本文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