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四天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第一大股东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函询问,福建省财政厅复函[(2000)闽国资综函字第005号]明确表示,目前没有对本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事宜和意向。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