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投资设立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201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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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设立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新设公司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100 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70%,喀什银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900 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
的30%。
◆公司首次与合作方在第三地设立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一
定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喀什银根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拟共同出资组建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以
下称“新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预计投资总
金额1.2 亿元人民币,年产60 万吨氧化球团。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
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1、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相军;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山东
省;注册资本:595,340,230 元;经营范围:铁矿开采、铁精粉、铜
精粉、钴精粉的生产、销售,许可范围内发电业务(有效期至2029
年9 月23 日)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
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
兼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2007- 2 -
年主营业务收入71,809 万元,每股收益0.67 元/股;2008 年主营业
务收入103,597 万元,每股收益0.72 元/股;2009 年主营业务收入
93,297 万元,每股收益0.38 元/股。
2、喀什银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群;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注册地:喀什市
西域大道166 号;注册资本:2000 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
资管理、咨询;公司经营期限2010 年6 月18 日至2020 年6 月18 日;
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暂无。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
勒县;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总额:12000 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铁精粉、球团矿的生产、销售,原
料及产品的运输;经营期限:20 年;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提名及构
成:董事长:张相军先生 ;董事:张相军先生、季群女士、李勇之
先生;总经理:李勇之先生;监事会主席 :刘超先生;监事 :刘超
先生、黄加峰先生、张永丰先生;出资方式:现金;出资情况:注册
资本外的其他投资自2010 年7 月开始,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股本比
例分期投入;项目建设期:一年;公司第一条生产线建成达产后,预
计年均销售收入50635.71 万元,年净利润5458.55 万元,项目的税
后投资内部收益率51.56%,投资回收期3.65 年。
四、共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共同出资申请设立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 3 -
第二条:新设立公司按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按股
本比例派出人员。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铁精粉、球团矿的生产和销售、原料
和产品的运输。
第四条: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 万元,
其中甲方出资210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70%,乙方出资额900 万元,
占出资总额的30%。
第五条: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
出资人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7 个工作日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
公司的临时账户。
第六条:出资人逾期未足额缴纳本协议所认缴的出资,视为放
弃出资。
第七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总额的比例分
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全年收益按股本比例分红,若亏损按股本比例分
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八条:公司经营期间任何出资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出资金。
第十条: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不能体现出资人原本意
时,经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出
资人按股本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由公司章程规定。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4 -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策略,是实现跨地区战略合作的一项重
要举措,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空间,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增强抗风险
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设立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
2、公司第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7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