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2-11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11-004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也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
况。
2、山东金岭铁矿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股东,须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第二
项议案,在计算前述议案表决情况时,山东金岭铁矿所持股份数不计入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内。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1 年 2 月 11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 年2 月10日-2011 年2月11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2月11 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1 年2月10日15:00 至2011 年2月11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
5、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1 年 1 月 28 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6、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1 年 1 月 28 日
8、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00人,代表股份363970526
股,占公司总股本595,340,230股的61.1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
人共3人,代表股份354,311,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计 97人,代表股份9659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关联股东的授权代
表共1人,代表股份347,740,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共 2 项,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 《审议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
议项(一) 审议取销王善平先生董事资格的议案
同意35848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
反对5477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
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项(二) 审议选举王国明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358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
反对5482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
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 《审议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的议案》
同意158560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
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弃权322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
表决结果:通过。
四、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参加现场会议的全体股东共同推举刘增立等
一名股东,监事会推举杨乐申、张永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计票及监票
工作。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委派张雷、章蕴芳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暨决
议。
2、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