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1-08-01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1-017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本公司控股70%子公司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下称“金
岭球团”)为了项目建设的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疏勒
县支行分行(以下简称“疏勒农行”)申请贷款额度人民币七千万元
整,疏勒农行经审批该公司财务状况,已同意向金岭球团提供人民币
七千万元的贷款额度,期限为疏勒农行通知贷款额度放出之日起三
年。根据疏勒农行的要求,提用该笔贷款前,需本公司为金岭球团提
供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金岭球团履行疏勒农
行人民币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本次担保已由
金岭球团为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同时金岭球团的另一股东按其持股
比例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直接控股70%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9月16日
注册地点: 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铁精粉、球团矿的生产、销售,原料及产品的运输
法定代表人:张相军
财务状况:截止201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金岭球团资产总额
为2891万元、净资产为28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31%。公司信用状
况良好。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岭球团系本公司持股70%的子公司,该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
向疏勒农行申请建设贷款人民币七千万元,本公司同意为金岭球团七
千万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金岭球团未及时归还贷款,本公
司同意承担与该项贷款有关的连带担保责任。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金岭球团履行疏
勒农行人民币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
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
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7000万元贷款
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项目的顺利建设,子公司的另一股东按其持股
比例提供反担保,体现了股东义务的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我们同意本次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不包括本次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累计实际金额为零。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
的担保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