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2012-02-06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中企华矿评报字[2011]第 069 号
(共 2 册,第 1 册)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 069 号
摘 要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委托人:山东金岭铁矿
采矿权人: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对象: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
评估目的:山东金岭铁矿拟将其所持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遵照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
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进行
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提供山东金鼎矿
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
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主要参数:采矿权范围内截止2010年底保有资源储量5599.70
万吨(111b+122b+333),截止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4208.41 万吨。扩建前
生产能力80万吨/年,扩建后生产能力200万吨,评估计算期为27.25 年。
原矿不含税价格为425.00 元/吨,扩建前、后年销售收入分别为34000.00
万元、85000.00 万元。原有固定资产投资原值25006.21 万元,净值
21225.92 万元,后续固定资产投资22589.37 万元,无形资产投资合计
2392.09 万元。未来正常生产期评估对象的矿石单位总成本费用为
182.98 元/吨(扩建前为199.11 元/吨),单位经营成本为169.61 元/吨(扩
建前为182.32 元/吨)。折现率9.20%。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对该采矿权现场查勘和原矿市场的调查分
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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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认真计算,确定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
价值为238151.67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亿捌仟壹佰伍拾壹万陆仟柒
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
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本报告所列明之评估目的。评估报告
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我公司不会向他人提供或
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
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
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
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孙月焕):
项目负责人(王军好):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杨晓宏、王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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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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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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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评估机构 ...............................................................................................6
2.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6
3.评估对象和范围..................................................................................8
4.评估目的.................................................................................................9
5.评估基准日 .............................................................................................9
6.评估依据 ............................................................................................10
7.评估过程 ............................................................................................11
8.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概况 ..............................................................12
9.评估方法 ..............................................................................................19
10. 评估指标和参数 ..............................................................................19
11. 评估假设 ...........................................................................................34
12. 评估结论 ...........................................................................................35
13. 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35
14. 特别事项说明 ..................................................................................36
15.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36
16. 评估报告日.......................................................................................37
17. 评估机构和评估责任人 .................................................................37
18.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附表
目录
附表 1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价值计
算表
附表 2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可采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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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及服务年限估算表
附表 3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销售收
入估算表
附表 4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投资估
算表
附表 5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固定资
产折旧估算表
附表 6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单位完
全成本表
附表 7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单位总
成本费用估算表
附表 8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税费估
算表
19.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附件
(另册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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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山东金岭铁矿的委托,根
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
区采矿权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
估的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
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的“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
矿区采矿权”在2011年6月30日所表现出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该采矿权评估的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35 号;
法定代表人:孙月焕;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5092155(1—1);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0005 号。
2.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
2.1 评估委托人
公司名称:山东金岭铁矿;
住 所:张店区中埠镇;
法定代表人:张相军;
注册资金:壹亿叁仟柒佰肆拾叁万元整;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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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主营:许可经营项目:铁矿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2年3月24日)*兼营一般经营项目:铁精粉、铜精粉、钴精粉、铸铁(以
上四项不含冶炼)的加工、生产、销售,机械加工,矿山设备安装、维
修(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货
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
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
山东金岭铁矿隶属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48年,是
一个井下开采、选矿、炼铁联合的国有大型企业。现有员工3763人,
占地面积259万平方米,铁矿石原矿年开采能力180万吨,选矿厂年产
原矿能力186万吨,年生产铁精矿100多万吨,年生产球团矿能力50万
吨,烧结矿100万吨,生铁70万吨,电动铲运机50多台,销售收入20多
亿元。
2.2 采矿权人
公司名称: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
法定代表人:刘圣刚;
注册资本:壹亿元;
实收资本:壹亿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开采铁矿石(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
年3月29日)* 一般经营项目:精选铁粉、钴粉、铜粉,矿山机械及配件
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山东金岭铁矿、淄博宏达矿业有限
公司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三家联合发起,于2001年4月组建的有
限责任公司,其中山东金岭铁矿4000万元人民币,占40%的股份;中国
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30%的股份;淄博宏达矿
业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30%的股份。公司现有员工125人,
工程技术人员1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9人,助理工程师5
人;采掘施工队4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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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对象和范围
3.1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估的对象是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
矿权。(详见附件六)
采矿许可证证号:C3700002010032110059448;发证机关:山东省
国土资源厅;开采矿种:铁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80
万吨/年;矿区面积:1.5676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伍年,自2011年7月
21日至2016年7月21日。
表一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1980西安坐标系)
点号 X 坐标 Y 坐标 点号 X 坐标 Y 坐标
1 4089306.24 39607670.83 10 4086674.22 39606935.85
2 4089022.24 39608200.83 11 4086262.22 39606680.85
3 4089215.25 39608777.83 12 4086059.47 39606667.87
4 4088981.25 39608897.84 13 4086059.21 39606523.85
5 4088656.24 39608489.84 14 4086167.91 39606530.85
6 4087786.23 39607833.84 15 4086680.22 39606847.85
7 4087456.23 39607833.84 16 4086820.72 39606729.24
8 4087456.23 39607656.84 17 4087514.23 39607599.84
9 4086983.22 39607049.84 18 4088446.23 39607284.83
开采深度:由-200 米标高至-600 米标高
本次评估范围即为上述矿区范围。
3.2 矿业权历史沿革
金鼎公司王旺庄矿区矿业权最初由冶金一队转让取得。
2000 年 3 月 9 日,冶金工业部山东地质勘查局一队(现已更名为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以下简称“冶金一队”)与山东金鼎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将“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区
王旺庄矿床探矿权”有偿转让给由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金鼎公司”)。转让价格参考为 5000 万元。
1999 年 12 月 8 日由北京海地人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
估报告,评估结果 6376.00 万元。国土资源部以“矿权评确[2000] 20
号”文对该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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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 3 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王旺庄矿区范围批复,2001
年 9 月,由省厅颁发了采矿许可证,2006 年 9 月到期后延续至 2011
年 9 月。2011 年 7 月变更矿区范围和生产规模,办理了新的采矿许
可证。详见下表。
表二 历次采矿许可证
面积 生产能力 发证机
矿山名称 证号 (km2) (万吨/年) 有效期 采矿权人
关
山东金鼎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
鲁国土资字 1.22 80 2001.3.12~ 山东金鼎矿 山东省国
王旺庄矿区 [2001]38 号 2002.2.12 业有限责任 土资源厅
公司
山东金鼎矿业 山东金鼎矿
有限责任公司 3700000110180 1.5262 50 2001.9~ 业有限责任 山东省国
王旺庄矿区 2006.9 公司 土资源厅
山东金鼎矿业 山东金鼎矿
有限责任公司 1506000530014 1.5262 50 2006.9.4~2 业有限责任 山东省国
王旺庄矿区 010.9.4 公司 土资源厅
山东金鼎矿业 山东金鼎矿
有限责任公司 C3700002010032 1.568 80 2010.3.29~ 业有限责任 山东省国
王旺庄矿区 110059448 2015.3.29 公司 土资源厅
山东金鼎矿业 山东金鼎矿
有限责任公司 C3700002010032 200 2011.7.21~ 业有限责任 山东省国
王旺庄矿区 110059448 2016.7.21 公司 土资源厅
4.评估目的
山东金岭铁矿拟将其所持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于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遵照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经济行为所
涉及的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进行评估。本次
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提供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
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5.评估基准日
本次采矿权评估的基准日确定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评估报告中
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有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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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法规依据、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
6.1 法规依据
(1)1996 年 8 月 29 日修正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国务院 1998 年第 241 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国务院 1998 年第 242 号令《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4)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0]309 号文印发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
暂行规定》;
(5)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74 号文印发的《矿业权评估管理办
法(试行)》;
(7)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10]第 5 号关于发布《矿业权评估项目
工作底稿规范(CMVS11200-2010)》等 8 项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
(8)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公告(国土
资源部公告 2008 年第 7 号);
(9) 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8 年第 6 号);
(10)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中国矿业权评估
师协会公告 2006 年第 2 号);
(11) 《矿业权转让评估应用指南》(CMVS 20200-2010);
(12)《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13)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
(14)《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
2010);
(15)《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CMVS30700-2010)》;
(16)《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报告指导意见》(CMVS 30900-
2010);;
(17)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
1999);
(1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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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GB/T13908-2002);
(19)《铁、锰、铬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0-2002);
(20)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07年第1号公告发布的《中国矿业权评
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 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
量类型的确定》;
(21) 国土资源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
监会关于颁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05
号);
(22)《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
知》(国土资发[2006] 166 号) ;
(23)《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 年 11 月
7 日财政部财综[2010]98 号)。
6.2 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等
(1) 资料提供方承诺函;
(2) 委托方及采矿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采矿许可证;
(4)《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区王旺庄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
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1]109号)及评审意见书(国
土资矿评储字[2010]141号);
(5)《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区王旺庄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
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一队,2011年5月);
(6)《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铁矿扩建工程资源开发利用方
案》(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月);
(7) 金鼎公司财务报表 (2010年度、2011年1—6月);
(8) 现场核实收集的其他资料。
7.评估过程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评估的法规规定,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北京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评估人员,于 2011 年 7 月 23 日
至 2011 年 9 月 5 日,对王旺庄矿区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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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接受委托阶段:2011 年 7 月初委托方确定了北京中企华资
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的评估机构,并初步介绍拟评估的采
矿权的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双方签定了评估委托合同书。
7.2 评估准备阶段:根据本次评估采矿权的特点,2011 年 7 月
22 日我公司组建了本项目的评估团队,并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7.3 现场勘察阶段:2011 年 7 月 23 日评估小组赴矿区现场,在
委托方和采矿权人有关人员陪同下到现场进行核实与调查,了解了
矿山的现状、地质、采矿、选矿等有关情况,并查阅及收集了评估
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地质报告、矿山设计和采矿许可证、委托书、
承诺书等有关文件,同时对资料存在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7.4 评定估算阶段:2011 年 7 月 30 日至 8 月 14 日,对收集的资
料进行整理、分析,确定评估方案,选取评估参数,对山东金鼎矿
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并完成评估
报告初稿。
7.5 提交报告阶段:2011 年 8 月 15 日至 2011 年 9 月 5 日对评估
报告初稿进行公司内部审核,对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之后将
评估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认真听取委托方意见,经分析判断后
作出必要的修改,形成正式的评估报告。9 月 5 日将采矿权评估报
告书提交给委托方。
8.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概况
8.1 矿区交通位臵
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区王旺庄矿床位于淄博市临淄城区西北
17km 的朱台镇境内。矿区极值地理坐标为东经 118°11′50″~118°
13′22″,北纬 36°54′03″~36°55′43″;矿区西南距山东省淄
博市张店城区 23km,南 8km 为 G309 国道,东南 17km 为胶济铁路辛店
站,区内有公路与其相接,交通运输条件十分方便。
8.2 矿区自然地理
矿区位于淄博盆地的东北端,为低山丘陵向平原的过渡地带,地
势较为平缓,南高北低,海拔标高 27~30m,平均 29m,相对高差 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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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基岩被第四系冲洪积物广泛覆盖,未出露;地表水系为乌河,流
经矿区南部,流向西北,经桓台县境内注入小清河,全长 40km,最大
流量 30m3/s,为季节性河流。
调查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少雨
干旱,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雨雪。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该区地
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0g,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
矿区附近工业发达,冶金、石油化工、电力、煤炭、陶瓷、耐火
粘土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农业方面土地肥沃,粮食蔬
菜、水果等物产丰富,人民生活水平较高。
8.3 地质工作概况
工作区内及周边矿区,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先后进行过多次
地质勘查和水文地质工作,具体有:
1954~1955 年,原重工业部地质局物探队通过地面磁测发现王旺
庄异常,推断为磁铁矿引起。
1957 年,山东省冶金地质勘探公司第一勘探队投入钻探验证为磁
异常,见有小规模铁矿体。1967 年施工深部钻孔,发现厚大矿体,完
成了普查找矿工作。
1970 年,冶勘一队通过钻探对矿体进行评价,1977 年提交了《山
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王旺庄矿床地质评价总结报告》,探明 D 级储量
5063 万吨。
1977 年 3 月至 1981 年 10 月,山东省冶金地质勘探公司水文队对
本矿床进行了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基本查明了矿床的水文地质条件,
提交了《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区王旺庄矿床水文地质勘探总结报
告》。
1984 年~1987 年,冶勘一队又对本矿床进行了地质勘探工作。1988
年 10 月提交了《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区王旺庄矿床勘探地质报告》,
山东省矿产储量委员会以“[1988]鲁矿储决字第 18 号”批准铁矿石资
源储量(表内)5300 万吨,其中 B 级 1169 万吨,C 级 3018 万吨,D 级 1113
万吨,伴生铜金属量 9038 吨、钴金属量 6796 吨。该报告提交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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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量全部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和标高之内。
2008 年 6 月,为办理采矿权延续、扩界等提供地质依据,山东金
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一队对该矿累计
查明、消耗和保有资源储量进行核实。经核实,截至 2007 年底,采矿
许可证范围内,保有铁矿石资源储量 5273.1 万吨(111b+122b),TFe 平均
品位 51.65%;铜金属量 9895 吨,平均品位 0.192%;钴金属量 6636 吨,
平均品位 0.0153%。
2011 年 3 月至 2011 年 4 月,为满足上市要求,金鼎公司委托中国
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一队对该矿保有资源储量重新进行核实。经核
实,截至 2010 年底,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保有铁矿石资源储量 5599.7
万吨(111b+122b+333),TFe 平均品位 51.88%;铜金属量 11188.3 吨,平
均品位 0.170%;钴金属量 380.9 吨,平均品位 0.023%。该报告是本次
评估的主要地质依据。
8.4 矿区地质概况
矿区位于鲁西地块(Ⅱ)东北部,鲁中隆块(Ⅲ)北部,泰山—沂山隆
起(Ⅳ)北东,邹平—周村凹陷(Ⅴ)北缘。金岭闪长岩体周边。闪长岩体
侵位于背斜轴、断裂、假整合面及层间构造中,与不同时代的地层接
触,在接触带及其附近形成接触交代—热液铁矿床。
8.4.1 地层
矿区地层由老至新为古生代奥陶纪马家沟组(OM)石炭—二叠纪月
门沟群本溪组(CyB)和太原组(C-PyT),二叠纪月门沟群山西组(PyS)和
二叠纪石盒子组(PS)。
奥陶纪马家沟组主要为碳酸盐类地层,总体厚度 700~800m。其
中与成矿关系最密切的为较纯的石灰岩。石炭纪至二叠纪月门沟群本
溪组(CyB)以铁质粘土岩、铝土页岩为主,夹薄层草埠岭灰岩、徐家庄
灰岩。上述灰岩及本溪底部的铁质粘土岩(局部为风化残积铁矿)是王
旺庄铁矿的主要赋矿围岩。太原组(C-PyT)和山西组(Pys)总厚度为
300m,主要岩性为砂页岩及薄层石灰岩,此外,王旺庄铁矿北部有侏
罗系砾岩、砂页岩;白垩系安山岩、安山玄武岩及安山质火山角砾岩;
第四系地层区内广泛分布,厚度不一。王旺庄铁矿上覆第四系地层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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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较大,由 130~200m,主要为洪积及坡积层,以亚砂土、亚粘土、
夹有砾石层。
8.4.2构造
褶皱构造有金岭短轴背斜和湖田向斜,为一对同生褶曲,轴向呈
NE向,控制了矿区地层展布。王旺庄铁矿处于金岭短轴背斜的北东倾
伏端。
断裂构造以北东向为主,自西向东依次为张店断层、玉皇山断层、
金岭断层、陈家庄断层。均属于成矿后断层,未通过王旺庄铁矿,对
矿床无影响。
其次是一组东西向断裂,自北向南有北高阳断层、土山断层、冠
家庄断层,为成矿前断层,对金岭岩体的侵入起到诱导作用。由于断
层形成时间早于侵入岩体,对矿床无任何破坏作用。
王旺庄铁矿位于岩体北东倾伏端北侧。岩体与围岩的接触带呈港
湾状,矿体赋存于岩体凹陷部。接触带向北西微倾,沿接触带形成矽
卡岩化、钾化、钠化蚀变带;带宽100~300m,是主要控矿构造。
8.4.3岩浆岩
区内岩浆岩主要是金岭岩体,属于燕山中—晚期的苍山超单元邹
平亚超单元北寺单元(cBηο53);岩性复杂,为中偏基性—中性—中偏碱
性的杂岩体。主要岩性为辉石闪长岩、黑云母闪长岩、角闪闪长岩、
闪长岩及脉岩类。该岩体为成矿母岩。
8.5 矿产资源概况
8.5.1 矿体特征
区内共圈算矿体16个,其中主矿体3个(Ⅰ、Ⅱ、Ⅲ),零星矿体13
个。矿体分布范围20~39线,东西长1600m,南北宽1000m;矿体埋深
254~654m。除Ⅰ-7矿体部分位于采矿权外(-600m以下),其余皆在
设计开采范围内。
Ⅰ矿体赋存于侵入体与石灰岩的接触带上,赋存范围由18线~33
线,埋藏深度289~594m;海拔标高-260至-565m。矿体形态呈透镜
状或不规则状;矿体中有夹层,分枝复合现象普遍。矿体走向80° ,倾
向350° ,倾角5~10° ,4线以西倾角30~40° 。矿体长1169m,宽67~26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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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1.74~71.17m,平均22.48m;厚度变化系数66.79%。矿体资源储量占
矿床总量的40.1%,规模属中型。矿体全铁品位30.39%~62.77%,平均
49.53%;品位变化系数16.3%。含铜平均0.048%,含钴平均0.0122%。
Ⅱ矿体产于Ⅰ矿体之上的奥陶系马家沟组石灰岩与石炭系本溪
组之间的假整合面上。赋存范围18线~29线,埋藏深度254m~577m;
赋存标高-225~-548m。矿体形态呈似层状或大透镜体状;矿体中有
夹层,分枝复合现象。矿体走向78° ,倾向248° ,倾角5~10° ,4线以西
倾角30~40° 。矿体长1048m,宽72~382m,厚1.25~90.31m,平均厚
27.49m;厚度变化系数73.67%。矿体规模属中型。矿体资源储量占矿
床总量的54.9%。全铁品位24.99%~68.80%,平均53.66%;品位变化系
数12.6%;含铜平均0.071%,钴平均品位0.0153%。
Ⅲ矿体赋存于石炭系本溪组顶部徐家庄灰岩中,严格受层位控
制。赋存范围12线~37线,埋藏深度309m~478m;赋存标高-280~-
449m。矿体形态呈似层状、透镜状。矿体走向NEE,倾向NNW,倾角5~
10° ,4线以西倾角30~40° 。矿体长960m,宽62~243m,厚1.37~14.03m,
平均厚2.85m;厚度变化系数48.99%。矿体规模属中型。矿体资源储量
仅占矿床总的2.4%,全铁品位30.45%~65.85%,平均54.05%,品位变化
系数18.4%;含铜平均0.251%,钴平均0.0155%。
各零星矿体规模很少,呈透镜状或扁豆状,倾角5~10° ,西部倾
角40° ,分布在I号矿体下部或附近。埋藏深度317~654m,海拔标高-
288至-625m。零星矿体仅占矿床总资源储量的2.6%。
8.5.2 矿石质量
8.5.2.1 矿石物质组成
矿石中的金属矿物主要为磁铁矿,其次有黄铁矿、磁黄铁矿、黄
铜矿及少量硫钴镍矿、赤铁矿、假象赤铁矿等;脉石矿物主要为透辉
石、方解石、绿泥石、蛇纹石、透闪石、石榴子石,其次有橄榄石、
石英、长石、金云母、绿帘石等。
8.5.2.2 矿石化学成分
矿石中含有Fe、Cu、P、S、K、Na、Co等元素。主要有益元素全
铁含量在20.00~69.41%之间,平均含量为51.88%。品位变化在三度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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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上均较稳定。次要有益组分中,铜呈硫化物产出,一般含量为0.003~
1.584%,平均含量为0.065%。钴亦为有益组分,主要呈类质同象赋存
在黄铁矿及磁铁矿中,含量为0.0045~0.0255%,平均含量为0.0139%。
硫的含量一般在0.01~1.50%之间,最高16.48%,平均含量1.049%。其
他有害杂质含量均低。
8.5.2.3 矿石结构构造
矿石构造以块状为主,浸染状次之。块状矿石以磁铁矿为主,全
铁一般在50%以上。浸染状构造矿石含有较多的矽卡岩矿物,磁铁矿
呈浸染状分部,矿石品位较低。部分矿石由于矿物成分混杂而呈斑杂
状、条带状。
矿石的结构主要为它形—半自形粒状结构,磁铁矿粒度0.08~
6.80mm,其中0.03~1.50mm的粒级占90%。少数呈板状结构,磁铁矿呈
板状。常见压碎结构及环带结构,或者由于熔蚀交代作用而呈交代残
余结构或包含结构。
8.5.3 矿石类型与品级
矿石自然类型为原生磁铁矿。按工业类型划为需选磁铁矿石。
8.5.4 矿体围岩和夹石
Ⅰ号矿体顶板围岩以矽卡岩为主,少数为闪长岩。底板围岩主要
是矽卡岩,少数为闪长岩、大理岩。夹石以矽卡岩为主,少量矽卡岩
化大理岩。矽卡岩以透辉石矽卡岩为主,透闪石矽卡岩、绿泥石矽卡
岩、石榴石矽卡岩较少。矽卡岩与矿体多呈渐变过度,闪长岩与矿体
边界较明显。Ⅱ号矿体赋存于马家沟组与本溪组的假整合面上,其围
岩下部以闪长岩、矽卡岩为主,少量矽卡岩化大理岩;上部以角岩为
主。夹石以矽卡岩为主,少量闪长岩及角岩。Ⅲ号矿体赋存于石炭纪
本溪组的层间构造中,其围岩多为角岩。
8.5.5 矿床伴生矿产
矿体伴生有益组份为Cu和Co金属,大部分块段达到综合利用工业
指标要求。并估算提交了Cu和Co金属量。
8.5.6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根据实验室流程试验,采用浮-磁流程,可选性较好,可获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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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铁精矿,而且对含量较低的铜、钴伴生有益组份也可以综合回收
利用,只是回收率低。
8.6 开采技术条件
8.6.1 水文地质
矿床内主要含水层为奥陶系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次要含水层为
第四系砂砾含水层。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下,主要充水含水层
富水性中等,但地下水补给条件差。矿区的水文地质属中等类型。
8.6.2 工程地质
矿石为原生磁铁矿,主要为中细粒结构,致密块状、斑杂状等构
造,节理裂隙不发育,坚硬或较坚硬,稳固性较好。
矿体的直接顶板主要为角岩、变余砂岩、矽卡岩、结晶灰岩、矽
卡岩化闪长岩等,多为坚硬岩石,抗压强度在72.2~159.0MPa,岩层较
稳固;矽卡岩遇水后易呈疏松状,稳固性差,开采时应对顶板采取喷
浆、锚杆加固措施。底板为矽卡岩和闪长岩,稳固性好。属工程地质
条件简单类型。
8.6.3 环境地质
矿区不具备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条件,经测试矿
石中不含对人体有害的放射性元素,矿石开采过程中没有生产地面塌
陷现象,排水对地下水无大的影响。矿山环境地质条件良好。
8.7 矿山开发利用现状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9月取得王旺庄矿区采矿许
可证,2002年4月委托山东省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山东金鼎矿业有
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床开采初步设计》,设计生产能力50万吨/年,竖
井开拓,2002年7月正式开工奠基,2006年底筹建完成,2007年7月投入
采矿生产。目前实际产能已达到80万吨/年。2011年7月矿山换发了200
万吨/年规模的采矿许可证,在未来几年内将矿山扩建为生产规模200
万吨/年,由于尚未完成征地和取得开工许可证,其扩建工程尚未全面
展开,只起动了零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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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评估方法
目前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矿系生产矿山,编制
有《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区王旺庄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附件9,
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铁矿扩
建工程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附件10,以下简称“开发方案”)。根据本
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的具体特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具有一定规模、具
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
量,其资源储量能够依据“储量核实报告”、“开发方案”和企业实际
资料予以基本确定,其技术经济参数可供参考利用。因此,评估人员认
为该采矿权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要求,根据《探矿权采
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
2008)》和《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确定本次评估采
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为:
n
(CI CO) t 1
t 1
(1i)t
式中:P —矿业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i =1,2,3,…,n);
n—计算年限。
10. 评估指标和参数
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依据主要为《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区
王旺庄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附件 9,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及其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附件 8,以下简称“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
由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一队编制的“储量核实报告”,其勘
察范围矿区面积为 1.5256 平方公里,开采标高由-200 米至-600 米,
与本次评估范围一致。“储量核实报告”经国土部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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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土资矿评储 [2010]141 号)评审通过,并经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
储备字[2011]109 号”备案。因此,“储量核实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可
以作为本次采矿权评估的基础。
“开发方案”为 2011 年 7 月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储量
核实报告”编制,对矿区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条件进行了充分分析研究和
论证,并通过评审,编制符合相应的工业标准规范,可作为本次评估矿
山储量选取的基础依据。
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参数的选取参考《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金鼎矿业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件
11,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技术经济规范和评估人
员掌握的资料确定。
10.1 保有资源储量
依据“评审意见书”(附件 8),截止储量核实基准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评估范围内保有铁矿石资源储量 5599.7 万 t,TFe 51.88%。其中:
(111b)1439.1 万 t,TFe 平均品位 52.77%;
(122b)2913.5 万 t,TFe 平均品位 51.36%;
(333) 1247.1 万 t,TFe 平均品位 52.08%。
伴生矿产资源量(333)铜矿石量 657.2 万 t,铜金属量 11188.3t,平均品
位 0.170%;钴矿石量 165.1 万 t,钴金属量 380.9t,平均品位 0.023%。
10.2 评估利用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经济基础储量,
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
参考 (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取值,开发方
案对(333)全部进行了利用,本次评估按“开发方案”设计取值。
因此,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矿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保有资源储
量,即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5599.7万t,TFe 51.88%。
(详见附表2)
10.3 开采方案及开采指标
本矿床埋藏较深距地表300米左右,须采用地下开采,竖井开拓,
井下机车牵引矿车、地面汽车运输的方式。根据矿体产状及开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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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设计采矿方法有阶段空场法、分段采矿法、上向分层充填采矿
法;对于较薄的局部矿体采用房柱法或者留矿采矿法(视矿体变化状
态),设计采矿回采率为85%。贫化率15%。
10.4 产品方案
金鼎公司自身没有选矿厂,采出的矿石按股东持股比例直接销售
给股东公司。故本项目的产品方案确定为铁矿石原矿,原矿品位
44.1%( =51.88%× (1-15%))。
10.5 可采储量
本次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计算如下: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据“开发方案”,设计采矿回采率85%,设计保安矿柱为543.60 万
吨,暂不能利用资源60.29 万吨,则截止2010年12月31日: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5599.7-543.60 -60.29 )×85%
=4246.44 (万吨)
据企业铁矿石销售报表,2011年1—6月采出原矿44.74万吨,则评
估基准日可采储量为4208.41 (=4246.44 -44.74×(1-15%))万吨。 (详见
附表2)
10.6 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10.6.1生产能力
王旺庄矿区目前生产能力为80万吨/年,企业已申请并办理了新的
采矿许可证,其载明生产规模为200万吨/年,并为此编制了200万吨/
年扩建开发方案。综上,本次评估扩建投产前生产能力为80万吨/年,
扩建后未来生产年限内正常生产能力为200万吨/年。
11.6.2服务年限
矿井服务年限计算公式:
T=Q/[(1-ρ) × A]
式中: 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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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石贫化率。
根据上述确定的本矿区的评估用可采储量、矿山生产能力和矿石
贫化率代入公式后求得矿山满负荷服务年限为:
T=4208.41 /200/(1-15%)=24.76 (年)
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27年3个月,其中扩建期为三年,达产期一
年。由于矿山尚未完成征地和取得开工许可证,其扩建工程尚未全面
展开,只起动了零星工程,本次评估扩建期自2012年初开始。
10.7 销售收入
10.7.1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2006年),确定的
矿产品市场价格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原则上以评估基准日前的
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对
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可向前延长至5年。
本次评估矿产品为铁矿石,矿山生产规模为大型,服务年限相以较长,
且铁矿石市场价格在2008—2009年出现较大波动,因此,本次评估选取
基准日前五年的历史平均价格作为本次评估采用的销售价格。
自王旺庄矿区投产以来采出的矿石,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的价格分
别销售给三家股东。根据金鼎公司提供的铁矿石购销合同,自2007年
至2011年6月金鼎公司与三家股东的平均含税销售价格分别为300元/
吨、465元/吨、300元/吨、472元/吨、632元/吨,均低于市场交易价,属
内部关联交易价格。如直接采用实际结算价格,难以反应该采矿权的真
实价值。
根据评估人员现场了解,三家股东中山东金岭铁矿、淄博宏达矿
业有限公司建有自己的选厂,加工后销售铁精矿;淄博正元矿业有限
公司则直接对外销售。根据了解其自2007年至2011年6月其对外销售含
税销售价格分别为375.16 597.46 359.39 573.15 元
/吨、695.34 元/吨(矿山2007年7月投产,销售不具代表性,评估时予以
剔除),原矿价格波动主要受制于其加工产品铁精矿价格变动影响,评
估人员进一步收集了金岭矿业66%铁精矿2006年7月至2011年6月期间
的市场销售价格。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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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图中可看出自2008年至评估基准日铁精矿与铁矿石有着基本一
致的变动趋势,据此评估中可进一步根据铁精矿三年一期价格与五年
期价格的比例来推算铁矿石五年期的平均市场价格。经计算,该价格
为497.60 元/吨,折合不含税为425.3元/吨,则本次评估铁矿石不含税
销售价格取整为425.00 元/吨。
铁精矿 铁原矿
三年一期 五年期价 比例 三年一期 推算五年
价格 格 价格 期价格
1260.24 1126.53 0.89 556.66 497.60
10.7.2销售量
评估中假设生产的最终产品全部销售,即扩建前年销售量80万吨,
扩建后200万吨。
10.7.3销售收入
扩建前铁矿石年销售收入=铁矿石年产量× 铁矿石销售价格
=80× 425.00
=34000.00 (万元)
扩建后铁矿石年销售收入=铁矿石年产量× 铁矿石销售价格
=200× 425.00
=85000.00 (万元)
10.8 投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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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王旺庄矿区为正常生产矿山,本项目评估中固定资产的投资即
按照目前已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开发方案”设计扩建投资进行确
定。
根据中企华固定资产评估表,王旺庄矿区铁矿固定资产投资评估结
果分别为:房屋构筑物评估原值3738.74 万元,净值3309.92 万元,机器
设备(不含税) 评估原值6456.50 万元,净值4767.23 万元,井巷工程评估
原值12388.68 万元,净值10726.47 万元;在建工程( 为扩建井巷工
程)1211.15 万元。
据“开发方案”,矿山扩建至 200 万吨生产规模需增加固定资产投
资23800.5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160.57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4761.47
万元,井巷工程16337万元,其他工程费用1541.48万元(扣除土地费用及
矿权费);分摊其他工程费用后房屋建筑物1240.94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
5091.21万元,井巷工程17468.37万元,扣除前述已投资扩建井巷工程后
后续扩建投资为22589.37 万元。则本次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投
资原值总额为25006.21 万元,净值为21225.92 万元,后续固定资产投资
合计为22589.37 万元 (机器设备含税)。
现有固定资产投资按净值于评估基准日一次性投入,扩建新增投资
在基建期内平均投入。
10.8.2 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
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
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
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
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
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
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
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本次评估采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形式考虑土地资本要素。据无形
资产评估明细表,王旺庄矿区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投资评估价值为
1720.06 万元;另外,据现场了解,扩建工程尚需征用土地 30 亩,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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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尚未征用,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国土资
发2008308 号文),土地位于淄博市临淄区,土地等级为六等,最
低工业用地出让标准为 336 元/平方米,则后续土地使用权投资为672.03
万元。
该矿为生产矿山,现有无形资产投资按评估值于评估基准日一次
性投入,后续投资在基建期内投入。
10.8.3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主要是用于购
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工资及福利,支付管理费用等。
流动资金按扩大指标法估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
见》,黑色金属矿山的固定资产资金率为 15%~20%,本次评估据矿
山实际情况流动资金按固定资产投资原值的18%计算。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47595.59 × 18%=8567.21万元
本次评估流动资金按生产负荷在评估基准日投入3426.88 万元(=
8567.21×80/200),2014 年投入1713.44 万元,2015 年投入3426.88 万元,
流动资金在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0.9 成本费用
10.9.1 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本次评估扩建前成本费用的各项指标主要依据金鼎公司提供的王旺庄
矿区 2010 年和 2011 年 1—6 月实际发生的采矿成本选取,改扩建后成本
费主要依据“开发方案”选取。个别参数依据评估准则及国家财税的有
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矿成本费
用。根据了解,王旺庄矿区的井下采矿活动主要通过外包形式来完成,
但主要原料、动力消耗仍由金鼎公司负担,因此评估中将施工队直接成
本计入其他制造费用。据企业成本核算实际情况和“开发方案”成本归
集特点,本项目评估扩建前采用“制造成本法”估算成本费用,扩建后
采用“费用要素法”估算成本费用。
10.9.2 外购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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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生产铁矿石80.10 万吨,2011 年 1—6 月生产铁矿石40.67 万
吨,发生材料费分别为9353255.23 元、3846454.87 元,材料成本差异分
别为-1519198.61 元、-8709.8 元,经调整,单位材料费分别为9.78 元/吨、
9.44 元/吨,则本项目评估扩建前取其单位材料费平均值为9.61 元/吨;
据“开发方案”,扩建后正常生产年材料费为12794.53 (含充填材料费6420
万元)万元,不含税单位材料费为54.68 (=12794.53 ÷ 200÷ 1.17)元/吨,则:
扩建前正常生产年份材料费=年矿石产量× 单位材料费
=80 × 9.61 =768.67 (万元)
扩建后正常生产年份材料费=年矿石产量× 单位材料费
=200 × 54.68 =10935.50 (万元)
10.9.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10.9.2 外购材料费”,本项目评估扩建前取单位外购燃料及动
力费为15.05 元/吨,扩建后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11.17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燃料及动力=年产矿石量× 单位燃料及动力
=80× 15.05 =1203.78 (万元)
扩建后正常生产年份燃料及动力=年矿石产量× 单位燃料及动力
=200 × 11.17 =2234.53 (万元)
10.9.4职工薪酬
同“10.9.2 外购材料费”,本项目评估扩建前取单位职工薪酬为3.87
元/吨。据“开发利用方案”,扩建后矿山全员定额 988 人,设计人
均工资水平 18000 元/年,平均8.89 元/吨,据企业财务报表资料及现
场了解,2010 年矿山人均工资水平为 38463 元/年(不含保险费及外
包采矿人员工资),目前采矿企业井下生产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一般高
于企业平均水平,因企业未单独核算,评估人员无法详细核算。鉴
于设计工资水平与企业实际相比偏低,本次评估按企业目前人均工
资水平 38500 元/年对工资进行调整计算,经计算,则单位职工薪酬
为19.02 (=988× 3.85÷ 200)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职工薪酬=年产矿石量× 单位职工薪酬
=80× 3.87 =309.97 (万元)
扩建后正常生产年份职工薪酬=年产矿石量× 单位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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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19.02 =3803.80 (万元)
10.9.5 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0.9.5.1 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采矿权评估固定
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房屋建筑物
20~40 年,机器设备 8~15 年。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
建筑物按30 年折旧,机器设备按 12 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
定资产残值率取 5%。
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纳税人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含 1 月 1 日)
实际发生,并取得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
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
税额。因此,本次评估将评估基准日以后更新的机器设备扣除进项税额
后计入机器设备资产。
扩建前折旧费用计算: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4949.89 × (1-5%)÷ 30 =156.75 (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6456.5001× (1-5%)÷ 12=511.14 (万元)
年折旧额=156.75 +511.14 =667.89 (万元)
吨原矿折旧费=667.89 ÷ 80=8.35 (元)
扩建后折旧费用计算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4949.89 +1240.94 )× (1-5%)÷ 30 =196.04 (万
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6456.5001+4351.46 )× (1-5%)÷ 12=855.63 (万
元)
年折旧额=196.04 +855.63 =1051.67 (万元)
吨原矿折旧费=1051.67 ÷ 200=5.26 (元)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
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
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
应在 2020 年、2026 年、2032 年更新投入7554.11 万元、5091.21 万元、75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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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含进项税)机器设备。
(详见附表四、一)
10.9.5.2 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
2020 年、2026 年、2032 年回收机器设备残值为322.83 万元、217.57 万
元322.83 万元。评估末年回收固定资产投资余值4284.36 万元。
10.9.6 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
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
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对计提维简费的金属
矿,可按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采出原矿量和采矿系统固定资产投资
计算单位矿石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以维简费扣除单位矿石折旧性质的
维简费后全部余额作为更新费用(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列入经营成本。
根据2004年12月22日《财政部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
费用标准的通知》(财企[2004]324号)文件规定,本次评估单位维简费取
18.00元/吨。矿区固定资产投资中井巷工程投资28194.84 万元,服务年
限内采出量为4951.07 万吨,则吨矿石折旧性质的维简费5.69 元/吨
(28194.84 /4951.07 ),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12.31 元/吨。以2017年为例:
正常年份折旧性质维简费=年产矿石量× 单位折旧性质维简费
=200× 5.69 =1138.94 (万元)
正常年份更新性质维简费=年产矿石量× 单位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200× 12.31 =2461.06 (万元)
10.9.7安全费
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财企[2006]478号《高危行业企业
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金属矿山地下开采的安全费为8
元/吨。故此次评估安全费为8元/吨。以2017年为例:
正常年份年安全费=年产矿石量× 单位安全费
=200× 8=1600.00 (万元)
10.9.8其它制造费用(其他支出)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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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10.9.2外购材料费”,根据企业提供的2010年和2011年6月财务
资料,扩建前扣除上述各项成本后的其他制造费用分别为67.24 元/吨、
68.08 元/吨(含外包部分采矿费用),则本次评估扩建前取其平均值67.66
元/吨。
根据鲁财综200581号《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
暂行办法》,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应当边开采边治理,目前企业还
未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账面上还未发生有关
地质环境支出。谨慎考虑评估中参照上述文件中的收交标准确定矿山
日常环境治理支出。则吨环境治理费为0.14(=0.45× 1.5262× 0.2)元/吨。
因此本次评估确定单位矿石其它制造费用为67.80 (=67.66+0.14)元/吨。
则:
扩建前正常生产年份其它制造费用=年产矿石量× 单位其它制造
费用
=80× 67.80 =5423.74 (万元)
据“开发方案”,设计采矿制造费用(其他支出)为10159.79万元,
其中:维简费3600万元、安全费1600万元、修理费671.7万元、资源补
偿费为3086.5万元、土地使用费15.91万元、管理费320万元、销售费用
154.32万元和其制造费用711.36万元。则扣除维简费、安全费及单独计
算项目资源补偿费、土地使用费和销售费用(销售费用选取见“10.9.10
销售费用”)外,其他费用为1703.06 万元,单位其他费用为8.52 元/吨,
考虑环境治理费为0.14元/吨,则扩建后单位其他费用为8.65(=8.52
+0.14)元/吨。
矿山土地使用权评估取值1720.06 万元,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在
27.25 年内进行摊销。后续土地投入为672.03 万元,在剩余服务年限
23.75 年内摊销完毕。
扩建前土地使用权年摊销费=1720.06 ÷ 27.25 =63.12 (万元)
扩建后土地使用权年摊销费=672.03 ÷ 23.75 =28.30 (万元)
合吨原矿摊销费用=(63.12 +28.30 )÷ 200=0.46 元/吨。
矿产资源补偿费按销售收入的2%重新计算为8.50 元/吨。
根据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价格调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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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56 号),铁矿石生产企业铁矿石品
位 30%以上的按实际销售量每吨 40 元征收。
另外,设计其他费用中按人均工资1.8万元/年考虑提取各种保险费
用,本次评估工资调整为3.85万元/年,则增加部分相对应的保险费用
应做相应调整,据了解,当地社保管理部门规定企业缴纳的各种保险
(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按工资标准29.87%提取,则
调整后应增加职工保险费用为3.02(=988× (3.85-1.8)× 29.87%÷ 200)元/吨,
则扩建后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其它支出为64.89 (=8.65+0.46 +8.50 +40+4.25
+3.02)元/吨。
扩建后正常生产年份其它支出=年产矿石量× 单位其它支出
=200× 64.89 =12977.68 (万元)
10.9.9管理费用(扩建前)
同“10.9.2外购材料费”,2010年单位其他管理费用为13.35 元/吨(扣
除资源补偿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及价格价格调节基金),2011年
为12.51 元/吨,则本次评估其他管理费用为12.93 元/吨。评估中折旧
费在生产成本中统一计算,无形资产摊销、矿产资源补偿费、价格调
节基金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参考会计摊销
方法确定。本项目中出让土地使用权为2010年办理出让,即剩余使用
年限长于矿山服务年限时,则以矿山服务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
限。
矿山土地使用权评估取值1720.06 万元,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在
27.25 年内进行摊销。
扩建前土地使用权年摊销费=1720.06 ÷ 27.25 =63.12 (万元)
合吨原矿摊销费用=63.12 ÷ 80=0.79 元/吨。
矿产资源补偿费按销售收入的2%重新计算为8.50 元/吨。
根据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价格调节基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56 号),铁矿石生产企业铁矿石品
位 30%以上的按实际销售量每吨 40 元征收。
据上述计算,则扩建前单位矿石管理费用为62.22 元/吨。计算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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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如下:
扩建前正常年份年管理费用=年产矿石量× 单位管理费用
=80× 62.22
=4977.78 (万元)
10.9.10销售费用(扩建前)
由于目前矿山销售客户为三家股东,价格相比市场价格较低,矿山
也未核算销售费用。本次评估价格按正元公司销售价格(公司地点为淄
博市效)计算选取,应考虑其销售费用支出。矿山企业销售费用支出一
般为销售收入的1%—5%,考虑矿山所在地区的交通位臵,本次按销售
收入的1%列支销售费用,以扩建后正常生产年2017年为例,本项目单位
销售费用确定为4.25 (=85000.00 × 1%÷ 200)元/吨。
10.9.11 利息支出(财务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利息支出指为筹集生产
经营所需要的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矿业权评估中一般假设流动资金
中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中。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
为8567.21 万元(扩建后),贷款利率按评估基准日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年利
率6.56%计算,单利计息,则
流动资金贷款利息=8567.21 × 70%× 6.56%=393.41 万元
折合单位矿石利息支出1.97 元/吨。
10.9.12 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
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经估算,未来正常生产期评估对象的矿石单位总成本费用为
182.98 元/吨(扩建前为199.11 元/吨),单位经营成本为169.61 元/吨(扩
建前为182.32 元/吨)。
详见附表五、附表六
10.10 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
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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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 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
进项税额=(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进项税税率
产品为铁矿石原矿,销项税税率取 17%。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
定指导意见》,为简化计算,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和外购燃料及动力
费之和为税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1 号《关于金属矿、
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矿产品增值税税率由 13%恢复
到 17%并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次评估进项税率取 17%。
以 2017 年扩建后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7%
=85000.00 ×17%
=14450.00 (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17%
=(10936.00 +2234.00 )×17%
=2238.90 (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4450.00 -2238.90
=12211.10 (万元)
10.10.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
同税率。评估对象矿权人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应为 7%。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7%
=12211.10 ×7%
=854.78 (万元)
10.10.3 教育费附加
按《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
3%计税。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财综[2010]98 号,2010 年 11 月 7 日),2011 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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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
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合计为 5%。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5%
=12211.10 ×5%
=610.56 (万元)
10.10.4 资源税
目前王旺庄矿区适用的资源税税额标准为 10 元/吨,依据“财税
[2005]168 号”文,按规定税额标准的 60%缴纳,即实际按照 6 元/吨缴纳。
以扩建后 2017 年为例:
资源税=矿石产量× 单位资源税税率
=200× 6
=1200.00 (万元)
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
=854.78 +610.56 +1200.00
=2665.34 (万元)。
销售税金及附加计算详见附表八。
10.11 所得税
根据 2007 年 3 月 16 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故本次评估企业所
得税率取 25%。以 2017 年为例:
正常生产年份利润总额=年销售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及
附加=85000.00 -36596.56 -2665.34
=45738.10 (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45738.10 × 25%
=11434.53 (万元)
所得税计算见附表八。
10.12 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由无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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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
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
准日前五年间(2006 年~2011 年)5 年期凭证式国债票面利率(包括调整)
的算术平均值5.20%。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风险报酬率=勘查开发阶
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
生产及改扩建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为 0.15-0.65%,
新建矿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为 0.35~1.15%。本项目扩建
前生产规模为 80 万吨, 120 万吨扩建产能的主要开拓提升系统(主井、
副井及风井)单独建设且井下巷道断面需扩大,设计建设工期较长,其扩
建产能规模大、不是在原有 80 万吨系统基础上扩建,而是单独新建主
要生产系统,其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已不适应在 0.15-0.65%取值,因此,
勘查开发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应在 0.15~1.15%考虑,评估取值确定为
0.80%。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 1.00%~2.00%。近几年来,铁矿石的
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目前价格处于历史高位,通货膨胀率也较高,影响
铁矿石价格因素较多,未来市场行情不确定性较大。因此,本次评估行
业风险报酬率取1.8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 1.00%~1.50%。
本项目扩建后生产规模较大,目前金鼎公司有三家股东均不控股,较难
形成统一的经营管理决策,加之目前贷款利率上涨较快,本次评估财务
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偏高值为1.40%。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折现率取值计算如下:
折现率=5.20%+0.80%+1.80%+1.40%
=9.20%
11. 评估假设
11.1 本评估报告的结论是在产权明确的情况下,以企业持续经营为
前提;
11.2 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
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采选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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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化;
11.3 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价格、成本费用、税率及利率因素在
正常范围内变动;
11.4 假设未来年度矿石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11.5 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2. 评估结论
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采矿
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
确定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238151.67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亿捌仟壹佰伍拾壹万陆仟柒佰元整。
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
过一年使用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且现有用途不变并持
续经营条件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未考虑国家宏
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其评估价值的
影响。若前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若用于其他评估
目的时,该评估结果无效。
13. 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影响委托评估采矿权价值的期后事
项,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和经济政策的出台,利率的变动、矿产品市
场价值的巨大波动等。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后至出具评估报告日期之
前未发生重大事项,在评估报告出具日期之后和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内,如发生影响委估采矿权价值的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若评估基准日后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以内储量等数量发生变化,在实际
作价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采矿权价值进行相应调整;当生产规模和价
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而对采矿权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评估委托人应及
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采矿权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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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
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
系。
(2)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
产权证明、储量核实报告、矿山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发利用方案
和财务资料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本评估报告书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本报告书的重要
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
人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
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5)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
理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6 本评估报告书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评估项目负责人和注册矿业
权评估师签名,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
15.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本评估报告只能由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的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
者使用或由评估管理机关或其授权的单位审查评估报告和检查评估时
使用;
(2)本评估报告仅供本次评估特定的评估目的使用;
(3)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评估机构
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
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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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出具日期为 2011 年 9 月 5 日。
17. 评估机构和评估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孙月焕):
项目负责人(王军好):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杨晓宏、王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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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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