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22
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14-014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 年 4 月 21 日
2、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贾立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354,270,145 股,占公司总股
本 595,340,230 股的 59.51%,其中关联股东及代表 1 人,代表公司股份
347,740,1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5,340,230 股的 58.4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
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54,270,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股东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54,270,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 354,270,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354,270,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54,270,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公司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54,270,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公司聘请 201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54,270,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股东会决议公告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6,5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选举刘圣刚先生为董事
获得 354,270,145 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刘远清先生为董事
获得 354,270,145 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王国明先生为董事
获得 354,270,145 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李希永先生为董事
获得 354,270,145 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张乐元先生为董事
获得 354,270,145 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6)、选举李洪武先生为独立董事
获得 354,270,145 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7)、选举许保如先生为独立董事
获得 354,270,145 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会决议公告
(8)、选举齐向超先生为独立董事
获得 354,270,145 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选举王苏先生为监事
获得 354,270,145 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孙永芳先生为监事
获得 354,270,145 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吉荣 刘笑言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