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岭矿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2014-04-22  

						                                                         独董意见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总经理刘远清先生、副总经理李希永先生、王国明先生、戴

汉强先生、财务总监黄加峰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新先生、证券事务代

表邱卫东先生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山东金岭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各位人士的任职资格与条件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

独立董事:

    李洪武



    许保如



    齐向超

                                        2014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