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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岭矿业: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06-12  

						                                                        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4-020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

年4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刊登于2014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95,340,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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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4年6月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23              山东金岭铁矿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

    咨询联系人:王新     邱卫东

    咨询电话:0533-3088888        传真电话:0533-3089666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