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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岭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4-25  

						                                                                 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5-007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
相关会计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在披露格式上有所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 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
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同时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
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董事会公告



 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
 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
 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
 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财务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86,948,390.50      986,948,390.50   1,161,499,494.80     1,061,499,494.80
递延收益                                    3,850,000.00                              3,85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3,850,000.00                          3,850,000.00

      除此之外,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当期经营成果、现
 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对此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及结论性意见
      2015 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
 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规定,执行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
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