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2016-10-25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6-033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2 日在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推荐吕学东先生、王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聘任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对拟任董事、高管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其简历补充披露如下:
1、孙瑞斋,男,1968 年 9 月出生,山东昌邑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
政工师,1989 年 7 月毕业于昌潍师范专科学校,同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山东金岭
铁矿团委副书记、政工处副处长、铁山矿副书记、选矿厂副书记、召口矿副书记、
侯庄矿矿长、矿长助理;山东金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山东金岭铁矿副矿长、
铁鹰钢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孙瑞斋先生系本公司的职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孙瑞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管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
的能力和条件。
2、吕学东,男,1967 年 11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1 年 7 月毕业于桂
林冶金地质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91 年 7 月在山东金岭铁矿参加工作,在金岭铁矿企业管理处工作,历任金
岭铁矿企业管理处经济员;金岭铁矿企管处副处长;金岭铁矿供销处副处长;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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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铁鹰钢铁有限公司经营部副部长;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经营部部长;金岭矿业供
销部部长;金岭矿业总经理助理;喀什球团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金岭矿业总
经理助理、喀什球团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吕学东先生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金岭铁矿职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吕学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
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3、王博,男,1980 年 2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3 年 7 月毕业于山
东理工大学矿物工程专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2003 年 7 月在山东金岭铁矿参加工作,历任金岭铁矿选矿厂见习技术员;
金岭铁矿选矿厂助理工程师、团总支书记;金岭铁矿团委代理副书记;金岭铁
矿选矿厂技术科科长;金钢矿业公司副总经理;金钢矿业公司党支部书记、总
经理;现任金钢矿业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王博先生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金岭铁矿职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
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本次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取消推选李勇之先生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候选人的
议案,因董事候选人李勇之先生已经离职,2016 年 6 月 14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推荐李勇之先生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不再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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