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1-29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ST 金岭 编号:2019-006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与变更日期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
准则。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修订。变更日期以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财政部 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和2017年修订发布的准则 22 号、23 号、24 号、37 号的相
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15号通知的修订要求拟对财务报表相关
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
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
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
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
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
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
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
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
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
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
(1)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用于分析填列企业
当期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2)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
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
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
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
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
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
内容做出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另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预计对公司2019
年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
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公司监事会关于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