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岭: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2019-01-29
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与变更日期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
准则。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变更日期以财会[2018]15 号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财政部 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和2017年修订发布的准则 22 号、23
号、24 号、3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15号通知的修订要求拟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
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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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
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
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
“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
项目。
2、利润表
(1)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用于分析填列企业当期进行研究与开发过
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2)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
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
收入。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
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
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调整,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另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预计对公司2019年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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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