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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岭矿业:独立董事对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4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 2019 年上半年报告期末,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实际金额为零。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证监会《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
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上市部函[2006]25号)》以及《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2019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的往来资金均系正常经营销售行为产生的款项。
    三、关于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总监张永丰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成兆鑫先生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永丰先生和成
兆鑫先生的任职资格与条件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




    独立董事:



    李洪武:



    许保如:



    齐向超: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