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独立董事对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20-10-30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查。
审查之前,公司经营层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
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该追
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远清先生、戴汉强先生、
孙瑞斋先生、张乐元先生、吕学东先生、宁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
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此次审议的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追认日常关联
交易及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洪武
许保如
齐向超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