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2021-03-06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15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临时)于 2021 年 3 月 5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现行条款 拟修订后条款
新增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正副董
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
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 会议召开前二天通知全体委员。如因特殊情况需尽快召
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 开临时会议时,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限限制。会议由主
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任委员主持,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能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董事会指定一
名委员代行召集人职责。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可根据情况采用现场会议的
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 形式通过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也可采用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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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方式召开。 视频、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
将本细则中的“经理”改为“高管”
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涉及条
款序号变动的进行顺序调整。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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