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2021-03-06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16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临时)于 2021 年 3 月 5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修改情况如下:
现行条款 拟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
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
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 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二天通知全体委员,如因特殊情况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 需尽快召开临时会议时,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限限制。
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
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董事
会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召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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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情况采用现
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 场会议的形式通过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也可采用电话、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
将本细则中的“经理”改为“高管”。
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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