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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岭矿业: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2021-03-2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5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
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
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现行条款                                        拟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制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把监事        第二条   制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把监事会的职

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加以制度化,便于监事     责分工和工作程序加以制度化,便于监事会有效地行使

会有效地行使监督权,以确保股东权益、公司利     监督权,以确保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不

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受侵犯。监事不得利用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不得泄露

                                               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秘密。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和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

                                               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监事会对公司的投资、财产处置、         第八条   监事会对公司的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
收购兼并、关联交易、合并分立等事项,董事会、 并、关联交易、合并分立等事项,董事会、董事及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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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        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若发现董事、高
督,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专项报告。                  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
    当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重大失职行        行监督职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

为或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会应当要求其予以纠      可以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或者
正,必要时可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罢免或解      其他部门报告。
聘的提议。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就监事会的提议
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十条      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监事会应        第十条     监事会在履行监督职能的过程中,针对所
当宣读有关公司过去一年的监督专项报告,内容      发现的问题可采取下列措施:

包括:                                               (一)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予以纠正;
    (一)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二)要求公司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核实;
    (二)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三)于必要时,可以聘请有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时的尽职情况及对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核实、取证,由此发生的
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费用由公司负担;
    (三)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的其他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重大事件。                                           (五)向国家有关监督机构、司法机关报告或者提
    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大会        出申诉。
审议的提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

    第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
                                                     删除
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
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监事会会议和临时
    新增
                                                监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定期监事会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
   第十五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次。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传真、书面、电
会议。
                                                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第十六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
   第十六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
                                                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二日以前以传真、书
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
                                                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如因特殊情

送达全体监事。                                  况需尽快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时,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方

                                                式及通知时限限制。

   第十九条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与会监事        第十九条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监事会可根据情
讨论议案,以举手或投票方式表决。                况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通过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也可
                                                采用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召开并作
                                                出决议。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

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      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             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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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记录的保存期限为 10         (二)出席监事的姓名以及受委托出席监事会的监

年。                                        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

                                            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

                                            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

                                            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

                                            秘书保存,会议记录的保存期限为 10 年。

    第三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的内容如与法律、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该内容无效,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
公司监事会应及时对本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一致时,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

                                            修订,报监事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条款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
的进行顺序调整。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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