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1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认为:截止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
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实际金额为零。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认为:截止2021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的往来资金均系
正常经营销售行为产生的款项。
独立董事:
李洪武: 许保如:
齐向超: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