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 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 时)审议的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 意见如下: 公司提交的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 化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 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 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肖 岩: 王 毅: 孙晓琳: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