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 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 时)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 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根据 实际经营情况所进行的调整,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关 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肖 岩: 王 毅: 孙晓琳: 2022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