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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2000-06-01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发起法人股股东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已与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海洋集团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证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公司发起法人股股东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经过其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已于2000年5月27日与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海洋集团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 该股权转让协议已经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二、根据转让协议, 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将所持本公司法人股中的21,661,355 股转让给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后, 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仍持有本公司发起法人股31,339,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96%,仍为第一大股东。
  三、根据转让协议, 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本公司法人股21,661,355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79%,转让后股权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四、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06元,转让总金额为47,784,949.13元。
  五、此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转让后前十名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备注
  1       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         
                  31339000     19.96%     发起法人股
  2       西安飞天科工贸公司         
                  21661355     13.79%     社会法人股
  3       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4306249      2.74%     国有股
  4       黄凌    618415      0.39%     流通股
  5       陈小肄  483872      0.31%     流通股
  6       田宓    448931      0.29%     流通股
  7       朱宇    300000      0.19%     流通股
  8       周琳    284289      0.18%     流通股
  9       陈丽嫦  276071      0.17%     流通股
  10      魏秀云  255000      0.16%     流通股
  六、本公告日之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本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的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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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受让海洋集团部分发起人法人股公告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向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协议转让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洋集团”)发起人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公司与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于2000年5月27日签署《海洋集团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受让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所持海洋集团发起人法人股共计21,661,355股,占总股本的13.79%。
    2.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之转让价格为2.206元/股,共计为47,784,949.13元。
    3.本次受让股权所需资金系本公司自有资金。
    4.本公司于1995年8月21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1090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邱忠保;住所为西安市星火路17号;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除易燃易爆危险品)、金属材料及炉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电工器材、家具、摩托车及配件、工艺美术品(除金银饰品)、电子元器件、其它食品(除烟)的批发零售、代销、服装加工、冷藏服务、技术和咨询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5.截止目前,本公司与出让方无产权关联关系。
    6.报送材料时以及在报送材料前六个月内,除本公司董事黄一宪于2000年5月23日买进ST海洋2200股外(其获利所得将归海洋集团所有),本公司及关联法人、本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未买卖海洋集团的流通股。
    7.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持有21,661,355股海洋集团法人股,占总股本13.79%。
    8.本公司不存在受托行使海洋集团其他股东权利的事实。
    9.本次转让有关备查文件:《海洋集团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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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关于
            出让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法人股的公告

    本公司已与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海洋集团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0年5月27日与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海洋集团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所持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洋集团)法人股中的21661355股转让给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公司,转让后,本公司仍持有海洋集团发起人法人股31339000股,占海洋集团总股本的19.96%,仍为海洋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二、以上法人股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06元,转让总金额为47784949.13元。
    三、以上股权转让协议已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四、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法人未持有海洋集团已上市流通股份;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海洋集团已上市流通股份7120股,并已作为海洋集团高管持股按国家有关规定被锁定。
    五、本公告日之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法人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买卖海洋集团已上市流通股份的行为。
    六、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签署过包含禁止或限制本次出让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或其它文件,也不存在判决、裁决或其它原因限制本次转让股份的转移。
    七、对转让后本公司仍持有的31339000股的股东权利,本公司不委托他人代为行使。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
                                                 200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