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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00-08-12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0年8月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第一大股东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9.96%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2.关于增补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增补华生、郑亚南和汤炎非三人为董事会成员。
  3.关于公司经营发展方向的议案。
  (1)对公司现有的食品加工、机械编网、无纺布生产、远洋渔业及进出口贸易等主营业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巩固、发展、提高和调整等措施,使现有产业中经营状况较好或较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产生更大的效益,而对经营状况不佳又无发展前景的企业则进行调整,以使现有产业更趋优化。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适当时机进入其它新兴产业。
  二、决定于2000年9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