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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夏智慧: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2-01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二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补选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程序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的规定, 陈雪

梅女士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

和素质。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选举。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陈晓东




陈   芳




管自力




签字日期: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