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1-01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码:2018-069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规
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
[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
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 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 定执行会计政策。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9]16 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
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
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 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
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
并资 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
据”“应收账 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 3 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 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
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
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
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
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
的《关 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
表格 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
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
目进行相应调整,使公司 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
财务 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和要
求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