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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夏智慧:关于控股股东和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12-05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9-080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越投

资”)、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投资”)、安徽京

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马投资”)、成都川宏燃料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川宏燃料”)函告,获悉上述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截至到 2019 年 11 月 29

日,恒越投资、朝阳投资、京马投资、川宏燃料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
                         第一大                                                      占所持
                                                                           占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及            冻结机关           冻结数量               股份比      冻结起止日期       冻结原因
                                                                             比例
                         一致行                                                        例
                         动人
                                          贵州省高院         30,341,516      2.78%   16.93%   2019.5.16-2022.5.15   合同纠纷
                                                             40,231,416      3.68%   22.43%   2019.5.16-2020.5.15   合同纠纷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97,715,463     8.94%   54.49%   2019.6.19-2020.6.18   合同纠纷
                                                             158,949,395    14.54%   88.63%   2019.6.4-2022.6.3     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1,050,605      1.01%    6.16%   2019.6.19-2022.6.18   合同纠纷
                           是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                                                          合同纠纷
                                                             179,339,000    16.41%     100%   2019.6.6-不详
恒越投资   179,339,000   (第一               法院
                         大股东)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10,000,000      0.91%    5.58%   2019.8.14-不详        合同纠纷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                                                          合同纠纷
                                                             31,882,452      2.92%   17.78%   2019.8.19-不详
                                              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合同纠纷
                                                             179,339,000    16.41%     100%   2019.9.26-不详
                                              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902,807     0.27%    1.62%   2019.11.18-不详       合同纠纷
朝阳投资   172,751,760     否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72,751,760    15.80%     100%   2019.9.9-2022.9.8     合同纠纷
京马投资    81,940,556     否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81,903,678     7.49%   99.95%   2019.6.4-2022.6.3     合同纠纷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                                    2019.11.27-2022.22.   合同纠纷
川宏燃料    66,546,079     否                                66,546,079      6.09%     100%
                                    院                                                                 26
    2、股东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到 2019 年 11 月 29 日,恒越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179,33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1%;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179,33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1%;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

量为 179,33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1%。广西索芙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科技”)为恒越投资的一致行动人,

持有本公司股份 46,755,78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28%,不存在

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综上,恒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索芙特

科技合计持股 226,094,7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8%;累计被质

押的股份数量为 179,33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1%;累计被

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179,33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1%。

    截至到 2019 年 11 月 29 日,朝阳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172,751,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0%;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172,751,76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5.80%;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

数量为 172,751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0%。

    截至到 2019 年 11 月 29 日,京马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81,940,5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81,903,6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

为 81,903,6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

    截至到 2019 年 11 月 29 日,川宏燃料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66,546,0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9%;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66,546,0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9%;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

为 66,546,0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9%。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据公司查询,控股股东恒越投资存在因大额债务逾期涉诉问

题,因未收到相关通知文件,现具体情况尚无法确认,公司收到相关

通知文件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

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均保持独立,因此,公司控股股

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4、恒越投资、朝阳投资、京马投资、川宏燃料被质押的股份以

及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暂时不存在平仓风险和强制过户风险,暂

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