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03,389.35 2,561,138.4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686,058,478.80 688,046,682.7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214,827,611.18 213,713,407.1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280,541,639.50 292,378,018.8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1,126,974.66 20,946,523.8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8,199,769.98 28,066,217.69 流动资产合计 1,233,557,863.47 1,245,711,988.7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319,374,728.07 319,374,728.07 长期股权投资 95,476,481.18 95,476,481.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2,300,682.88 642,300,682.8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82,501.77 522,473.12 在建工程 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915,320,000.00 917,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72,854,393.90 1,974,674,365.25 资产总计 3,206,412,257.37 3,220,386,353.9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90,411,842.46 990,411,842.46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60,398,677.20 159,903,229.24 预收款项 6,776,098.86 6,776,098.86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27,273,235.78 23,629,471.43 应交税费 496,895,565.06 497,236,484.59 其他应付款 418,218,231.11 415,085,695.56 其中:应付利息 112,826,158.36 112,826,158.36 应付股利 33,686,924.85 33,686,924.85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099,973,650.47 2,093,042,822.1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441,054,922.93 441,054,922.93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887,423.59 14,887,423.5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5,942,346.52 455,942,346.52 负债合计 2,555,915,996.99 2,548,985,168.6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93,097,734.00 1,093,097,73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598,332,458.89 3,598,332,458.89 减:库存股 1,967,993.73 1,967,993.73 其他综合收益 85,228,405.26 85,239,526.2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0,877,943.74 70,877,943.7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195,072,287.78 -4,174,178,483.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0,496,260.38 671,401,185.3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0,496,260.38 671,401,185.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06,412,257.37 3,220,386,353.96 法定代表人:夏建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迟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迟晨 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 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行项目反映。 2.“债权投资”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债权投资” 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 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行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流动资产”行项目反映。 3.“其他债权投资”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 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其他债权投资”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行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流动资产”行项目反映。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交易性金融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6.“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行项目。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企 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项目、“合同负债”项目,应 分别根据“合同资产”科目、“合同负债”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 以净额列示,其中净额为借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 备的,还应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其中净额为贷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 “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 7.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应当根据“合同取得成 3 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 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应当根据“合同履约成 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应收退货成本,应当根据“应收退货成 本”科目是否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出售,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 1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预计负债的应付退货款,应当根据“预计负 债”科目下的“应付退货款”明细科目是否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在“其他流动负债”或“预计负债”项目中 填列。 11.“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12.“使用权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使用权资产”科目 的期末余额,减去“使用权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和“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 额后的金额填列。 13.“租赁负债”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租赁负债” 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租赁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反映。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