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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夏: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11-27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0-060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7,93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的股东锦州恒越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恒越”)将在未来6个月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9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天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关于锦州恒越司法处置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收到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辽07执恢9号。该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司强制卖出锦
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93万股股票及相
应孳息。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锦州恒越    占股5%以上的大股东              17,933.9             16.4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减持原因        司法处置 强制卖出
减持股份来源 认购定增
减持股份数量 1093万股 即本公司总股本1.00%
减持时间区间 未来6个月内
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减持价格        视减持时市场价格而定
注: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2%。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锦州恒越是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股份
减持数量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
3、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股东锦州恒越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锦州恒越司法处置的告知函》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