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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夏: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2021-01-12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1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已连续 18 个
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 月 11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
(即 1 元),截止公告日收盘价为 0.61 元/股,未来连续两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不会高于面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
能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3、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
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
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关于公司所收到的《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 第 2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29 号)、《关于对天夏智
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50 号)、《关
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
第 201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
注函〔2020〕第 1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6 号)目前相关函件正在进一步的核
实和确认中,我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尽快处理,但是由于需要核实的事项比较
繁杂,人手比较紧缺,客观条件有一定的困难,回复处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8个交易
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年 1月 11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1 条之(四)
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将终止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3 条规定,
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
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
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4 条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14.2.1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
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
    本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
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5条规定,
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六节的规定申请听证,提
出陈述和申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
知,对于新规施行前(含施行当日)收盘价低于1元的股票,新规施行前后股票
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的交易日连续计算;按照前述情形计算,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公司股票在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按照原规
则及原配套业务规则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
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
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
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
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0-07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
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
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
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敬请广大投资
者仔细全面阅读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重点关注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