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19-03-23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
了八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本次聘任的总经理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
2、本次公司聘任的总经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公司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表决程序合法,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此次对总经理的聘任,我们认为,公司此
次聘任总经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此页无正文,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苏培科 田旺林 易宪容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