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9-04-12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八届董事
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运用
闲置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本页无正文,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 易宪容 _________ 苏培科 _________ 田旺林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