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公司章程修订案2019-09-20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
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
告[2019]10 号)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相
对应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影视、电视专题、电视综艺、 为:矿业投资;房地产投资、经营、开发;
动画故事节目的策划、制作、发行。一般经 物流业投资;文化艺术策划、展览;组织
营项目:矿业投资;房地产投资、经营、开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策划、代理、制
发;物流业投资;文化艺术策划、展览;组 作、发布;影视设备租赁;计算机数据开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策划、代理、制 发、管理;文化传播项目投资、管理;文
作、发布;影视设备租赁;计算机数据开发、 教用品、日用品、珠宝首饰、电子设备批
管理;文化传播项目投资、管理;文教用品、 发零售;多媒体技术开发与投资;物业管
日用品、珠宝首饰、电子设备批发零售;多 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展览服务(国家
媒体技术开发与投资;物业管理;企业形象 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广播电视
策划;会议展览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节目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的除外。)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权激励;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
的活动。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的第(三)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
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
给职工。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六条 除非董事会决议指定其他地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点,股东大会应在公司住所所在地召开。 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
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 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股东以网络或其他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会的,视为出席。
的,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 股东以网络或其他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相 决的,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规定以及本章程执行。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
构的相关规定以及本章程执行。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作; 工作;
……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
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
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
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以上内容进行修改之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须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