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文件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 应调整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 苏培科 + 田旺林 + 易宪容 +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