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1-19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拟提交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后,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上述事项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
审核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易宪容 田旺林 苏培科
2019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