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关于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的公告2020-01-08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20-003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当代东方”)于近日收
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以及河北广电天润文化传媒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电天润”)、河北文广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
广传媒”)作为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书》,获悉广电天润、文广传媒按照与公
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
起仲裁,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已予以受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仲裁申请书》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仲裁当事人:
第一申请人:河北广电天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申请人:河北文广传媒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提出仲裁涉及事项及理由
当代东方与河北台指定的广电天润、文广传媒共同签订了《合作协议书》,
约定三方就河北卫视频道战略合作事宜成立合资公司河北卫视传媒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卫视传媒公司”)。卫视传媒公司注册成立之后,河北台即遵守约定与卫
视传媒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然而,《委托经营协议》签订之后,卫视传
媒公司独立经营两年来(2017 年、2018 年),当代东方未按照承诺履行筹措卫视
传媒公司所需运营资金的义务。
申请人广电天润、文广传媒作为《合作经营协议》的签约主体,具有要求合
同相对方当代东方履行合同义务和权利。现当代东方未依据合同承诺履行承担所
需运营资金的合同义务,且为进行本案仲裁,两位申请人聘请律师代理,并为此
分别支付了律师代理费 791,200.00 元及差旅费等,上述费用均系本案仲裁过程
中两位申请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亦应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北卫视传媒有限公司
支付依据合同应承担的运营资金人民币 2.79 亿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第一申请人河北广电
天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为进行本案仲裁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
等),暂计人民币 791,200.00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第二申请人河北文广
传媒有限公司为进行本案仲裁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暂计人民
币 791,200.00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二、仲裁裁决情况
本案已被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公司
在积极准备答辩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将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目前上述仲裁事项尚未仲裁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
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仲裁通知》。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