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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当代:关于公司、董事长及财务总监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ST 当代        公告编号:2020-061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及财务总监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下
发的《关于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施亮、财务总监杨冬杰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3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施亮、杨冬杰:

    2020 年 1 月 21 日,你公司披露 2019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19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00 万元至-60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为-4678.78 万元至 10321.22 万元。4 月 15 日,公司发布 2019 年度业
绩快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474.4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为 1581.03 万元。4 月 26 日发布的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和 4 月 27 日
披露的 2019 年年报显示,公司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213.4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158.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与 1 月及 4 月发布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内容差异较大。

    公司年度业绩和所有者权益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
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应及时、准确、审慎地披露预测性信息。你公司在
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时,未对可能影响业绩及所有者权益的重要因素进行客
观、审慎地判断,且更正信息披露滞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之规
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
及董事长施亮、财务总监杨冬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个人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目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依法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