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当代: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独立意见2020-09-29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现就公司八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业绩承诺
人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未改变业绩承诺应补
偿金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协议的签署,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业绩承
诺人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 易宪容 _________ 苏培科 _________ 田旺林
2020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