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拟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进 行了审查,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及被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二、本次董事会所涉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我们同意将王玲玲女士、许伟曲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苏培科 + 田旺林 + 易宪容 + 2020 年 11 月 16 日